山東一村主任被公訴 任前是監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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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山東一村官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允許他人傾倒渣土在集體土地上,並侵吞款項。其作風一貫霸道被指掌權後成了「土皇帝」。

據正義網9月11日報導,近日,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檢察院對一起涉嫌職務侵占案提起公訴,被公訴人是一名任職長達7年的村委會主任陳某。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據報,陳某2011年即擔任村主任。但是其前科累累,上任前曾是監獄常客。1991年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刑五年;1996年因敲詐勒索被勞教三年;2000年因犯盜竊罪被判刑三年,並處罰金2000元;2004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四年。

一名村民說,陳某從「裡面」(監獄)放出來,老實不上幾個月,就又犯事被抓進去。當上村主任後,也是囂張得不得了,村裡大事小事,他一個人說了算。

陳某作風霸道,明目張胆,村兩委(指村支部和村委會)都成了擺設。

2016年村裡要修路,沿途有一處深溝,需要渣土把溝墊起來。有人找到陳某,說自己有些渣土需要處理,陳某便自行拍板,沒有召開村集體大會討論,收取的費用也沒有入帳。

陳某承認,自己和對方以每車渣土50元的價格,賣出了800車的「票」(證明材料)。2018年,又按照每車70元的價格,收了6萬元的「票」。「票」上有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印章,但村支部書記稱,陳某當時找他要印章,沒有說過收取渣土費用的事情。

為掩人耳目,陳某還找來一個同姓的人,讓他負責收發「票」,並分給他2萬元。陳某辯解,村裡經濟不行,他從2017年開始就給村裡墊付19.5萬元。「這10萬元應該算是村裡還給我的。」

而實際上,陳某的供述沒有證據證實,為村裡墊付沒有通過會計在村帳目上體現。陳某收取的10萬元也沒有按照規定入帳,再從帳上支出,即收支兩條線。「這些錢根本沒入帳,也沒有留下任何記錄。支部書記、會計他們都不知道這事兒。」陳某交代。

公訴方認為,為村裡墊付與其將村集體收入非法占為己有是兩回事。陳某長期把持基層政權,一手遮天,作風霸道,認為自己掌權後成了「土皇帝」。其基層財務混亂,收款不入帳。

對此,網民表示,「村霸!」 「這樣(有案底)的人怎麼能通過選舉當上村主任的?」「村幹部大多都是流氓,大多都是,這裡只是可見一斑。」

事實上,在農村,這樣的事例並不是個案。「村霸」在中國農村十分常見。

今年2月,雲南省曲靖市「掃黑」行動中有3起案件共涉11人,其中10人是街道居委會黨支書、村委會黨支書、社區居委會副主任等中共系統的基層「小官」。

3月,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沙井村村委會主任曹某因尋釁滋事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曹某通過打砸搶暴力手段橫行鄉裡,成為無人敢惹的「村霸」。據報,曹某是通過拉票賄選當選村委會主任。

5月,河北省武安市在一次掃黑行動中,10名村黨支部書記因「涉黑涉惡」被抓。

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歐陽靜曾刊文表示,「村霸」與縣級政府官員常常互為利用,形成利益集團。基層政府之所以默許「混混」擔任村幹部,正是由於「混混」敢於使用暴力。對於諸如征地拆遷,必須依靠「混混」的「暴力資源」,這就是「基層政府的治理邏輯」。

中國問題獨立評論員李善鑒認為,中國傳統社會自發的制度維繫了底層社會的道德規範,在低成本投入的情況下有效運作,社會穩定和諧,但是「中共多年來對傳統道德體系的破壞,使傳統宗族自治蕩然無存」。

「中共是造成土皇帝村官黑社會化現象的根源,不解決中共集權統治的問題,社會惡性事件會表現得越來越嚴重,唯有結束中共專制統治才是出路。」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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