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升官行賄186萬 遼寧老虎李文科獲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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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中共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李文科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李文科被指涉遼寧賄選案,為升副省級向相關官員行賄186萬餘元,並收賄3659萬餘元,為他人的升職等提供幫助。

據中共央視新聞客戶端9月13日消息,當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級法院對李文科受賄、行賄案做出了上述一審判決。

法院指,1997年至2013年,李文科利用擔任遼寧省農牧業廳副廳長、農業廳廳長、營口市政府市長、中共鐵嶺市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職務調整提拔、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和項目建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1997年至2016年,李文科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659萬餘元。

李文科還被指在2009年上半年至2011年下半年、中共遼寧省委推薦副省級幹部人選期間,先後為獲得推薦為遼寧省政府副省長人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人選,給予多名廳局級以上官員人民幣87萬元、美元11萬元、面值人民幣28萬元的購物卡,共計折合人民幣186萬餘元。

現年62歲的李文科在遼寧鐵嶺任市委書記達8年,一直未能升任副省級。據陸媒報導,李文科曾多次被提名為遼寧省人大副主任候選人,但一直都有舉報未能如願,直到2012年才「當選」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中國裁判文書網8月3日公布的一份刑事判決書披露,時任鐵嶺市副市長郭治鑫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明知時任鐵嶺市委書記李文科需要拉票賄選用於推薦副省級職務,先後兩次共給予其120萬元。

李文科、郭治鑫分別於2017年2月底、4月初落馬。隨後的「雙開」通報指,李文科為自己提任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為搞攀附輸送巨額利益,大肆賣官鬻爵等。

郭治鑫被指,幫助他人籌集拉票賄選資金,送給從事公務的人員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賄等。

除了李文科,還有遼寧省委前書記王珉,省政法委前書記蘇宏章,省人大前副主任王陽、鄭玉焯、李峰以及遼寧省前副省長劉強6名省部級官員,也涉遼寧賄選案被查或被免職。

陸媒曾披露,蘇宏章拉票行賄的金額上千萬,給相關官員送金條,通過中間人跟王珉打招呼。王珉本人收了中間人的十幾箱茅台酒。

而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評論員高新透露,蘇宏章、王陽、鄭玉焯等人的第一行賄對象都是李峰,上述的中間人就是李峰。李峰與嗜好茅台的王珉是「酒友」。

遼寧賄選案被指是中共建政以來首個發生在省級層面的重大案件,有955人被查處,其中中管幹部34人,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62人中有38人涉案。

遼寧也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區之一。王珉、李峰、李文科、蘇宏章等都因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為追查對象。王珉被指是江澤民、江派前常委曾慶紅的「小兄弟」。李峰曾任遼寧省委政法委書記,其被指是江派前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親信。#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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