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經國鋤死鄉官案一審判死緩 當庭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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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27日訊】 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的明經國「鋤死」鄉官案,在週四(27日)一審公開宣判。明經國被贛州中院判處死緩。有觀察人士認為,官方「刀下留人」是基於輿論壓力而作出的有限妥協,而案件背後的個人財產權被侵犯的事實,依然被掩蓋。

贛州市中級法院認定被告人明經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宣判後,明經國當庭表示上訴。

贛州中院官方微信週四(27日)發布消息的同時,還以問答形式,否認官方強拆明經國的房屋,稱只是挖掘機司機在拆除附近民房時,「操作不慎」令明經國家房屋的部分瓦片損壞。法院還稱拆屋符合相關規定,死者卓宇沒有過錯。

自由亞洲電台第一時間聯繫了明經國的兒子明幫偉,他證實父親被判死緩,但他們家人認為量刑過重,並會提出上訴。明幫偉還透露,官方指沒有將他們的房屋列為需要拆除的空心房,但他們曾專門申請過行政覆議,以證明房子確實是列為拆除範圍的房屋。

明經國家的民房被拆,拍攝角度不同的得出不同的結論。上圖為官方拍攝的圖片。下圖為網友拍攝。(網絡圖片)

明幫偉指出,因為精神負擔太重,父親入獄的時候還沒有多少白髮,但現在全白了。

據律師聞先生表示,因為案件涉及強拆,當局沒有拆遷的合法的手續,而死者又是現場指揮的拆房官員,因此案件一直帶有「維穩」色彩,而不是完全根據事實作出裁決。

辯護律師劉文華也對財新記者表示,一審判決對於案發背景、被害人過錯在先等因素未予認定,將繼續為明經國辯護。

聞律師指判處明經國死緩,是雙方都有所妥協。但他認為,根據中國司法的現狀,明經國因年齡偏大,不能為監獄創造利潤,反而會被監獄當成負擔,所以不排除可能會提前出獄。

江西贛州南康區十八塘鄉樟坊村村民明經國,在去年3月17日因反對強拆,用鐮鏟擊打37歲的鄉人大主席卓宇的頭部,導致他死亡。這一血案背後,是贛州當地轟轟烈烈的「空心房」整治運動。

明經國殺死鄉官事件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許多網友同情明經國的遭遇,為他聲援,認為他屬於正當防衛,「殺了賈敬龍,還有後來人」。

2015年,河北男子賈敬龍因反抗強拆殺了村支書,2016年被執行死刑,引發民憤。隨後數天,大陸接連發生多起殺村官事件。

11月16日,曾因土地補償款與村主任發生衝突的陝西延長縣村民黑延平,襲擊了村長曹英海一家8口,造成包括村長在內的4人死亡。

11月18日,山西長治市屯留縣西賈鄉茶棚村村委會副主任趙雲飛一家5口被殺,村長夫婦和三個孩子全部死亡,殺人者為村民馮建崗。

11月19日,廣西玉林博白縣再發生一起持刀傷人事件,致1人死亡3人受傷,死者為村主任。

11月20日,湖南耒陽市大和圩鄉陡嶺村3名村官被村民雷秀保刺殺。大陸媒體報導說,嫌疑人被捕時「面帶微笑」。#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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