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国锄死乡官案一审判死缓 当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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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27日讯】 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明经国“锄死”乡官案,在周四(27日)一审公开宣判。明经国被赣州中院判处死缓。有观察人士认为,官方“刀下留人”是基于舆论压力而作出的有限妥协,而案件背后的个人财产权被侵犯的事实,依然被掩盖。

赣州市中级法院认定被告人明经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明经国当庭表示上诉。

赣州中院官方微信周四(27日)发布消息的同时,还以问答形式,否认官方强拆明经国的房屋,称只是挖掘机司机在拆除附近民房时,“操作不慎”令明经国家房屋的部分瓦片损坏。法院还称拆屋符合相关规定,死者卓宇没有过错。

自由亚洲电台第一时间联系了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他证实父亲被判死缓,但他们家人认为量刑过重,并会提出上诉。明帮伟还透露,官方指没有将他们的房屋列为需要拆除的空心房,但他们曾专门申请过行政覆议,以证明房子确实是列为拆除范围的房屋。

明经国家的民房被拆,拍摄角度不同的得出不同的结论。上图为官方拍摄的图片。下图为网友拍摄。(网络图片)

明帮伟指出,因为精神负担太重,父亲入狱的时候还没有多少白发,但现在全白了。

据律师闻先生表示,因为案件涉及强拆,当局没有拆迁的合法的手续,而死者又是现场指挥的拆房官员,因此案件一直带有“维稳”色彩,而不是完全根据事实作出裁决。

辩护律师刘文华也对财新记者表示,一审判决对于案发背景、被害人过错在先等因素未予认定,将继续为明经国辩护。

闻律师指判处明经国死缓,是双方都有所妥协。但他认为,根据中国司法的现状,明经国因年龄偏大,不能为监狱创造利润,反而会被监狱当成负担,所以不排除可能会提前出狱。

江西赣州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村民明经国,在去年3月17日因反对强拆,用镰铲击打37岁的乡人大主席卓宇的头部,导致他死亡。这一血案背后,是赣州当地轰轰烈烈的“空心房”整治运动。

明经国杀死乡官事件在网路上引发热议。许多网友同情明经国的遭遇,为他声援,认为他属于正当防卫,“杀了贾敬龙,还有后来人”。

2015年,河北男子贾敬龙因反抗强拆杀了村支书,2016年被执行死刑,引发民愤。随后数天,大陆接连发生多起杀村官事件。

11月16日,曾因土地补偿款与村主任发生冲突的陕西延长县村民黑延平,袭击了村长曹英海一家8口,造成包括村长在内的4人死亡。

11月18日,山西长治市屯留县西贾乡茶棚村村委会副主任赵云飞一家5口被杀,村长夫妇和三个孩子全部死亡,杀人者为村民冯建岗。

11月19日,广西玉林博白县再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致1人死亡3人受伤,死者为村主任。

11月20日,湖南耒阳市大和圩乡陡岭村3名村官被村民雷秀保刺杀。大陆媒体报导说,嫌疑人被捕时“面带微笑”。#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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