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加州州長簽署法案 公共交通工具內不許吸大麻
【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10月9日,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AB 1810法案成為法律,按照該法案第7款(Section 7)規定,在公交車、出租車及禮賓車內吸食大麻均是不允許的。加州反毒聯盟灣區總監李少敏表示,從阻止允許在公交車、出租車及禮賓車吸食大麻的SB 625,到促成AB 1810的通過,是一次勝利,值得慶賀。
這一法案簽署成為法律,過程十分曲折,來自舊金山灣區的加州參議員傑瑞*希爾(Jerry Hill)提出SB 625法案規定,在沒有未成年人的情況下,允許在公交車上吸食大麻。
6月初,當「加州緝毒警察協會」(California Narcotics Officers’ Association)首席立法顧問約翰*洛威爾(John Lovell)發現SB 625法案的問題時,這一法案已經通過了參議院的投票。加州反毒聯盟隨即採取行動,發起民眾向議員們陳情,意圖阻止這一法案。
由於SB 625法案原意是為糾正2018年SB 65中文字表述的一處錯誤,應該是要求在公交車、出租車及禮賓車這些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吸食大麻,法案提出者、參議員希爾不得不修正這一法案為禁止在公交車、出租車上吸食大麻,但對司機有密封防護、乘客沒有少年兒童的狀況下,允許禮賓車的乘客吸食大麻。
經過修正的SB 625法案在參議院、眾議院投票通過、送到州長辦公室簽字的時候,州長紐森動用了否決權,並勒令議員們立法禁止在禮賓車上使用大麻。
這一規定在AB 1810中得以體現,經過修正後的AB 1810最終版本,於9月12日通過參議院、眾議院投票表決,送往州長辦公室等待簽字,這也是州長10月9日簽字生效成為法律的版本。

李少敏表示,根據他從禮賓車從業者了解到的情況,他們也不願意冒著牌照被吊銷的危險,讓乘客在禮賓車上抽大麻。因為若法案允許在禮賓車上乘客有權吸食大麻,但將面臨執法部門隨時抽檢,若密封不合規定,可能執照被吊銷。
對於這一結果,李少敏說:「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也顯示民眾訴求的表達是能起作用的。」
李少敏表示,若SB 625原始版本得以通過,將令加州變得不可居住,因為二手大麻的危害大於二手香菸。◇
(此文發表於1259D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