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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天駕車時喝水被罰173元 昆州男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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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一名昆州司機在高溫天氣裡開車時喝水,被警察開據了173澳元罰單。他認為警察缺乏同情心,表示要挑戰警方的罰款決定。

被罰款的司機是昆州人哈里斯(Brock Harris),當時他剛剛結束了12個小時的工作,在39度的炎炎烈日下開車回家,但卻發現車裡空調壞了。於是他在路上停車買了一瓶600毫升的瓶裝水。

一邊喝水一邊在街上行駛的哈里斯被警察看到,警察示意他停車。「他們告訴我駕車的時候喝任何東西都是違法的,這屬於駕車沒有適當用心、注意力不集中。他們給我開了一張173澳元的罰單,還扣了我一分。」哈里斯對ABC電台說。

他認為警察的做法缺乏同情心。「如果這是違法的,我願意交罰款。但在39度高溫下給一個喝水解渴的人罰款是沒有同情心的。警察還跟我說,他們只是在做他們的工作,我改變不了什麼。但我會挑戰罰款。」

昆州交通警司約翰遜(David Johnson)表示,如果司機沒有在控制車輛,或者開車沒有適當的用心,可能就屬違規。「許多人都會一邊開車一邊喝飲料,但會用安全的方式進行。對我們來說,開罰單會視情況而定,看司機的行為是否把他們自己和他人置於危險之中。」

「開車沒有適當用心、注意力不集中曾經要上法庭的,而現在只需交罰單。」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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