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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4成上班族想當網紅 全球規模2千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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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指出,有44.13%受訪上班族坦言「有意願」成為網紅,上班族若要成為一名網紅,期待年收入至少要有100萬5,123元,另外,有高達8成9受訪者希望透過上課培訓方式,搖身一變成為網紅,其中有半數的人願意花學費3,266元跨入門檻。

根據全球領導性網紅行銷媒合平台Influencer Marketing Hub 2019年的預估報告,全球網紅行銷規模上看65億美元(約2千億元台幣)。手機在握,人人都可能出名的時代來臨,在分眾的社群中,造成一批又一批的素人網紅崛起,挾其高人氣吸睛亦吸金。究竟上班族搶占網紅商機的意願如何?

至於想成為網紅的原因不外乎,工作時間彈性(24.41%)、工作自由度高(20.61%)、工作內容有趣(17.63%)、可兼顧正職工作(16.46%)及符合個人興趣(16.37%)。又透過交叉分析發現,20歲以下的年輕族群,有高達8成4搶當網紅,意願高昂居各年齡層之冠;又隨著年齡增長,渴望成為網紅的意願跟著遞減。

1111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暨職涯發展中心總經理李大華表示,根據調查顯示,有4成4受訪者懷抱另類星夢,積極搶攻網紅商機,甚至有1成比例想成為「專職網紅」。部落客、直播主、Youtuber等網紅,工作型態多元有趣,且工作時間極具彈性,自由度高又能兼顧正職工作,致使有超過4成的上班族躍躍欲試,年齡愈小擠身網紅的意念愈強烈。

要成為網紅必需具備哪些條件?根據調查顯示,「個人特色/風格」、「有創意/夠好笑」及「某些領域的專業」是必要條件。而在影片製作方面,最著重「劇情腳本企劃能力」、「節目剪輯與後製能力」及「網路行銷影片能力」。

李大華分析,新世代的消費型態不斷翻新,根據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指出,台灣網友的整體網購頻率已逼近實體購物,每10次購物行為中,約有4.5次是透過網購通路,21-45歲族群網購頻率更高於整體平均,每個月約網購2至2.4次。足見電子商務結合直播導購已成趨勢,蔚為上班族兼差甚至是轉行的新興業態。

李大華補充,台灣有成千上萬的創作者,努力在茫茫網海中拼命掙出頭,許多人雖然具備企劃及影片製作能力,但無法長久穩定推出新影片來提高粉絲黏著度,因而難以長久經營個人品牌,流於曇花一現。

責任編輯:英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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