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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州擬修法 殺害兒童兇徒將面臨更嚴峻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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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16日訊】昆州對殺害兒童和其他弱勢群體的法律一直以來被視為過於寬大。然而在不久的將來很可能會有所改變。本週,昆州議會將對修改相關法案展開討論。

據郵政快報報導,州長帕拉謝克(Annastacia Palaszczuk)表示,政府將利用議會年的第一週提出一項法案,擴大謀殺的定義,而因過失造成12歲以下兒童死亡的罪行也會增加一個新的權重因素。

針對不給兒童提供足夠的食物、水和醫療等生活必需品的最高刑罰也將加重一倍以上,從三年監禁增加到七年。帕拉謝克表示:「這項法案關係到讓殺手為他們的行為負責,是為了確保為受害兒童伸張正義,也為那些為之心碎的家人和朋友伸張正義。」「當犯罪份子奪走兒童、老人和殘疾人這些最弱勢群體的生命時,我們希望看到他們受到更嚴厲的刑罰。」

帕拉謝克補充說,謀殺將被重新定義為包括「由於對他人生命的漠視的行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非法殺人」。她說:「該法案還旨在懲治那些’更高端’的兒童過失殺人案件,這類案件涉及暴力或重大疏忽,但無法通過合理論證來證明嫌犯的殺人意圖或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意圖。」

總檢察長Yvette D’Ath表示,新南威爾士州,塔斯馬尼亞州和澳大利亞首都領地一直採用擴大的謀殺定義,昆州法律更新後,將與這幾個地區一致。他說:「每個孩子都有權利擁有安全的生活和沒有暴力的家庭。」

此前,民眾對一系列兒童被殺案件的罪犯輕判處理表達憤慨,昆士蘭州量刑諮詢委員會隨後對相關案件判決進行複審,從而推動了修改法律的提案。

昆士蘭州量刑諮詢委員會為期一年的審查發現,針對殺害兒童的凶手的處罰並沒有「充分反映兒童受害者的獨特性和非常脆弱的特性」。委員會發現,對過失造成成年人死亡和那些過失造成兒童死亡的人的判決存在驚人的差異,前者平均判處8.5年監禁,而後者平均6.8年。

委員會還發現,造成一名兒童死亡的刑期中位數僅3.7年,造成兩名兒童死亡的刑期中位數僅4.5年。委員會建議引入一個新的加重因素,使法院有更多的法律依據讓殺害兒童的兇手服刑更長時間。政府的法律修改將比委員會的提議更深刻。

在2015年,昆州居民Kerri-Ann Goodwin和Shane Burke的18個月大的兒子被殺害。當委員會審查結果公佈後,他們告訴郵政快報,對造成兒童死亡的嚴重過失殺人罪加重懲罰是「朝著正確的方向邁出的一步」。但他們認為應該更早開始修正相關法律。Goodwin說:「他們本可以更早實施改變,有很多孩子在此之前已經慘遭厄運。」

責任編輯: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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