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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貴林港老公寓大修遇阻 業主狀告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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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訊)高貴林港市一名業主因翻修老舊的租賃公寓遇阻,日前起訴高貴林港市議會。

該市西部大道(Western Dr.)1955號建築的業主,在遞交給卑省最高法院提交的訴狀中,要求高貴林港市議會撤銷3月份針對出租物業修訂的《商業附例(Business Bylaw)》,該附例對出租物業進行翻修時如何安置租客、翻新後的租金漲幅做出了具體規定。這項新規定使得業主想大規模翻新舊的租賃公寓大樓會受到更多限制。

在訴狀中業主聲稱這座三層高的木結構建築大約有51年的歷史,自建成以來一直沒有進行過大規模的翻新。並稱該建築物的許多系統,包括管道、電氣和消防安全都是過時的,並且已經超過了預期的使用期限。該業主說,該建築及其所有單元需要空置約9個月才能完成大規模整修。

該公司表示,它在2月份獲得了建築/電氣和管道施工許可證,然後根據「住宅租賃法」向住宅租戶發出通知,但3月份高貴林港市議會進行了干預。業主聲稱,在2月至3月期間,高貴林港市長布拉德.韋斯特(Brad West)和該市的其他代表向租戶保證,該市不會允許他們被驅逐,稱這些通知是「不道德的」。3月4日,市議會打算通過修正案,以防止他們為了進行裝修而終止租約。 3月26日,修正案由市議會通過。

根據修訂後的附例,如果違反其中一條規定,業主可被判處10000元的罰款。

業主在訴訟書中說,「章程修正案嚴重損害了請願人(業主)的業務,並可能導致租賃建築的市場價值大幅下降。」並指出:「章程修正案與省級法律相衝突,因此沒有任何效力,並且出於不正當目的而具有歧視性,並且是惡意的。」

該業主表示,市長將裝修描述為「裝飾性」,沒有證據基礎,並且錯誤的稱業主公司不道德,具有掠奪性和貪婪。

目前尚未有對請願書提出的問題進行任何答覆,其中包含在法庭上進行測試的指控。並且無法聯繫到參加會議的市長進一步證明其發表的評論。

責任編輯: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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