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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遭統促黨成員潑漆 台警再逮7名共犯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30日下午4時,於刑事警察大隊4樓禮堂召開記者會。警方表示,29日在立法院前舉行台港大遊行活動,係經合法申請核准,依法受到保障,遺憾特定團體以暴力手段對香港歌手何韻詩潑漆,妨害合法集會活動進行,並對人身攻擊造成危害,嚴重傷害中華民國國際形象及民主法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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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香港歌手何韻詩遭中華統一促進黨(統促黨)高層胡志偉等人潑漆,台灣立委王定宇表示,警方今天(9月30日)再逮7名共犯,依組織犯罪條例進行查辦中。立委黃國昌表示,統促黨主席張安樂與統促黨違法行徑,呼籲政府徹底掃蕩瓦解統促黨。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胡志偉、梁太富交保,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表達對台灣司法強烈失望。

何韻詩29日在台灣參加「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活動遭潑漆,警方現場逮捕統促黨自忠黨部榮譽主委、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胡志偉及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梁太富。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將組專案小組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嚴辦。胡志偉曾在2018年3月向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噴生髮水。「館長」陳之漢30日在臉書爆料,他曾遭統促黨到店面威脅潑屎,還遭黑道恐嚇開槍。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嚴懲暴力犯罪組織 保障合法集遊自由權利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30日下午4時,於刑事警察大隊4樓禮堂召開「何韻詩遭潑漆案,警方查辦其他犯嫌到案」記者會。北市警方表示,29日在立法院前舉行台港大遊行活動,係經合法申請核准,依法受到保障,遺憾特定團體以暴力手段對何韻詩潑漆,妨害合法集會活動進行,並對人身攻擊造成危害,嚴重傷害中華民國國際形象及民主法治。

警局表示,事件發生後台北市長柯文哲極為重視,要求警方徹查嚴辦。台北市警察局於第一時間已在現場逮捕 2名犯嫌,該局局長陳嘉昌還指示刑事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局成立聯合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政署署長陳家欽也指派刑事警察局全力協助,意在徹底追查幕後策劃、教唆者及其他犯罪成員,對組織犯罪嚴查。

警方發現該犯罪具有組織性、計劃性,於事前詳細策劃、犯意聯絡及行為分工,今天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開立拘票展開擴大查緝行動,除專案人員外,並調動特勤小組支援,前往台北市、新北市等地,再拘提陳友達等共犯7名,合計已9名到案。警方持續搜索相關處所,查扣水槍、水球、廚餘、旗幟、標語、大聲公、名片、背心等證物,力朝組織性犯罪偵辦,務求一網打盡。

警方表示,台灣是高度民主自由國家,不容許任何個人或組織以非法暴力手段妨害合法集會進行,惡意挑戰台灣民主法治。除本次擴大查緝行動外,將持續查明其餘滋事分子究辦,並嚴正呼籲及警告,「任何企圖以不法手段傷害台灣民主法治的特定團體或個人,若有違法,警方有充分的能力及堅定的執法決心,必定依法嚴辦,絕不容許挑戰法律」。

據中央社報導,警方拘提包括54歲主嫌陳友達在內的7名共犯,均為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由於陳友達臉書多篇圖文都有談及統促黨,且還和統促黨黨主席張安樂合照,兩者是否有關連,警方要進一步釐清,不排除清查統促黨高層是否涉案。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專案小組會針對統促黨可能涉案人員進行嚴查,絕不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根據調查了解,胡志偉曾有潑漆遭判刑的紀錄,這群人原先就策劃數個攻擊方案,包括潑漆、用水槍射餿水、尿液等;同時,成員還區分為行動組(胡志偉及梁太富)、保護組、阻撓組等等。專案小組目前正在製作筆錄,全案詢後將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集會遊行法及刑法恐嚇罪、強制罪、公然侮辱罪和毀損罪,解送北檢偵辦。

台灣多個民間團體9月29日在台北發起「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活動,會前香港歌手何韻詩接受媒體訪問時遭不明人士潑漆。(陳柏州/大紀元)

何韻詩對潑漆者提告:獨善其身退下 縱容事件發生更多人將受害

何韻詩29日在臉書表示,她被潑油漆,是麻煩了點,洗也洗不掉,皮膚被殘留物刺到紅紅腫腫的,但假設這樣能讓更多人明白現在台灣和香港處境的嚴重性,但願也是這樣一個意外的公義彰顯。她事後已決定提告兩名凶徒,提告的部分包括恐嚇、公然侮辱、及毀損等罪。

她表示,有人會說,提告幹嘛?不過讓他們拘留個幾十天、罰些錢而已,又有什麼用?花這麼多心力,就不過那樣而已嗎。她強調,這就是他們如此囂張狂妄的本錢吧。斷定你們都不會提告,斷定大家都怕麻煩,不想浪費時間,所以才會如此橫行無忌。然而,一個人獨善其身退下,將縱容更多類似的事件發生,更多人將會受害。「這是此刻最基本我可以做的。值得不值得,觀點角度因人而異」。

「假如說,若這樣能替因各種原因不能發聲的人說出他們想說的話,那就是值得。」何韻詩表示,又假如說,有一人因此在氣餒中找到站起來的力量,那也是值得;再假如說,這樣會讓一個本來不關心不投票的人決定走出來投下保護家園的一票,那更是值得。她強調,在這個滲透統戰的極權年代,相信公義的人,已別無退路,只有拼了命堅持下去。

何韻詩說,香港人在過去三個多月的優秀和堅持,把這些醜陋統統從深層翻出來,狐狸尾巴已完全展露於整個世界前。要不要來接力,還是選擇看不見,這就是每一個人都必須自己下的決定。關鍵時候就在現在。過了這個最好時機,下個機會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到來。各位,別再旁觀了,馬上行動吧,就是現在。她說,謝謝台灣律師團極速到達協助,還有沿途陪同到達台北機場的各位。

台灣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資料照。(陳柏州)

統促黨向何韻詩潑漆 王定宇:首腦最高可關10年

王定宇30日在臉書表示,統促黨成員以往這樣的行為,不管是在桃園機場攻擊黃之鋒的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的兒子,以及在西門町吐口水的愛國同心會、和在自由廣場攻擊警察和獨派人士的藍天,警方多數只能依照其行為,依照妨害名譽、傷害、妨礙公務等刑法去處理「行為人」,無法處理這樣的組織和幕後的操縱首腦,而且處罰過輕且未達聲押的標準,無法對這些「行為人」產生任何嚇阻。

他舉例說,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為這樣的法律,難怪基層警員常常感嘆,捉了送進地檢署,這些人一下就回來派出所嗆聲了。還好在2017年12月完成了「組織犯罪條例」的修法,修法的重點在於「將難以查證的『牟利性』,從必要條件改成非必要條件」,還一併修改證人保護的相關條文,讓統促黨人現在前述的這些行為,將會面對法律的制裁。

台灣「組織犯罪條例」第三條規定,「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元(新台幣,以下同)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具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之身分,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王定宇強調,統促黨成員違反台灣「組織犯罪條例」第三條罪嫌,警方可以聲押禁見、重懲行為人,並可追查幕後主事者。現在民眾要盯著查辦的進度,希望落實法律的執行。

台灣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資料照。(陳柏州/大紀元)

黃國昌:白狼張安樂與統促黨行徑囂張 呼籲政府徹底掃蕩

台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30日在臉書痛批,「政黨的外殼,不是犯罪組織的保護傘,更不是中共側翼團體的金鐘罩」。他說,白狼張安樂與統促黨在台灣長期持續的離譜違法行徑,在現行法規範下,各個權責機關可以、也應該採取積極作為,多管齊下、大力掃蕩、徹底瓦解。

黃國昌指出,政府可依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對於發起、主持、操縱、指揮、參與者,全面訴追刑事責任、求處重刑,並依法沒收組織所有財產」;或者依《國家安全法》規定,「深入調查、偵辦為中共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發的犯罪行為,並追查其所有金流」。

另外,他說,依《政黨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以「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可由主管機關向憲法法庭,聲請宣告政黨解散」。

「放任白狼與統促黨繼續在台灣囂張橫行」,他痛批,「是對台灣自由民主的最大嘲諷!」他強調,統促黨的違法行徑,大家已經憤怒很久、譴責很久了。現在,真正需要的,是政府具體的行動。

台灣時代力量黨徐永明在臉書表示,過去張安樂之子帶黑衣人接機黃之鋒,揮手攻擊執勤員警,依妨害公務罪起訴,但竟無罪;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也是張安樂之子帶頭鬧事,依傷害、恐嚇等罪起訴,卻只判拘役40天,還可易科罰金。

徐永明指出,這兩件社會矚目的案件都跟統促黨有關,卻因為裁罰之輕,統促黨至今仍橫行無阻,甚至29日在台港大遊行中向何韻詩潑漆,簡直是目無法紀。統促黨長期以黨之名,掩護黑勢力,唯有瓦解背後的組織犯罪基礎,才能斷了北京在台的暴力之臂。

他呼籲,中國伸向台灣社會的不只是拳頭,在媒體傳播等各層面都已滲透極深,中共代理人相關修法只能加緊完成。國會多拖一天,紅色勢力壟罩台灣的壓力就更大一點。

何韻詩遭潑漆 台灣高檢通令各地檢類似案件速辦

台灣高檢署3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29日「聲援香港反送中」遊行中,參與遊行的香港歌手何韻詩於遊行期間遭人潑漆事件,高檢署遵循法務部的指示,除重申保障國內外民眾合法權益及嚴懲暴力犯罪的立場外,並督導台北地檢署積極偵辦相關案件,以遏止不法。

高檢署藉此再次聲明及通令所屬地檢署,對於此類違法案件,均需妥速偵辦,如遇有幫派分子藉機滋事,蓄意挑釁施暴,更應主動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從嚴、從密、從速積極蒐證偵辦,查證結果若屬犯罪組織,即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追訴,儘快將滋事者繩之以法,達到「保障合法,嚴懲違法」的目的,以確保民眾人身安全及言論自由。

中華民國內政部長徐國勇,資料照。(陳柏州/大紀元)

何韻詩遭潑漆案兩嫌交保 徐國勇:對台灣司法表達強烈失望

何韻詩29日參與遊行時遭潑漆,警方逮捕涉案男子胡志偉及梁太富,30日移送北檢,檢方複訊後將兩人聲押禁見。北院晚間裁定胡志偉20萬元交保、梁太富10萬元交保。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30日於臉書表示,「針對台北地院裁定胡志偉及梁太富分別以20萬交保、10萬元交保,我要表達對司法的強烈失望!」

「兩名犯嫌的行徑是有其預謀、有分工」,徐國勇強調,胡志偉及梁太富等人是組織性及持續性的以暴力手段來妨害他人行使應有的權利,除了違反法律,更不符民眾觀感及法律期待。該組織及犯嫌先前還曾攻擊蔡丁貴及黃之鋒,他們的行徑是打壓人民集會遊行及言論的自由,是對社會治安具有持續性的威脅。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羅冠聰、姚松炎等人,今年初受「時代力量」邀請來台參加論壇,遭張安樂次子張瑋等人追打「暴力接機」,統促黨成員並在機場衝撞警方,造成王姓、蔡姓警員手部及下巴分別有瘀傷及挫傷。

徐國勇強調,這些分子是以暴力威脅為手段,從持續暴力行為及其分工可知,此些分子的結合並非僅是臨時或立即性的隨意結合,而係長期有宗旨及目的性的結合,更有其內部分工的結構存在,且暴力亦為其集團的宗旨。

徐國勇指出,組織犯罪防治條例明定:「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因此,胡志偉及梁太富等這些分子的犯罪組合,已構成犯罪組織。台灣不應容許暴力分子用暴力的行為,來妨害人民合法權力的行使,「我希望檢察官能提起抗告!」

統促黨10月1日若非法集會 警方將依法嚴辦

統促黨以「慶祝光輝十月廟會民俗活動」為由,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申請10月1日,於台北車站南2門前廣場舉辦集會遊行活動。警方表示,考量台北車站處於三鐵共構之交通樞紐,旅客往來眾多,為保障大眾交通秩序及公共利益,不許可該團體於該處舉行集會。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說,鑒於9月29日發生統促黨之黨部主委等人涉嫌潑漆施暴案,警政署署長陳家欽於30日召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刑事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召開專案會議,再次嚴厲譴責暴力犯罪行為,並指示北市警方嚴正執法

警方表示,依法監控與蒐證,若有違法、違序等犯行,警方一定強勢執法,依法逮捕嚴辦。警方將秉持「依法行政」、「嚴正執法」原則,堅定執法決心,決不容許暴力犯罪行為。#

責任編輯:李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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