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亡魂問罪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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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25日訊】2001年4月21日,陝西省韓城礦務局下峪口煤礦多种經營公司二號井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8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525.46万元。隨著調查的深入,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被捕的下峪口煤礦礦長鄧正興、工會主席孫改明、煤礦下屬公司經理李禎祥等人涉嫌受賄問題浮出水面,從而揭開了下峪口煤礦領導与承包人之間權錢交易,最終釀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內幕。

1996年,多种經營公司修建二號礦井,二號井設計有副井和風井。1997年,因資金不足風井停建。1998年8月,下峪口礦和多經公司違反上級有關規定,將二號副井承包給吳秀東個人。吳等人又向下峪口礦工會主席孫改明提出修建已停建的二號風井,開采2#煤層。孫改明、李禎祥二人背著單位,私自同吳秀東簽訂了《二號(風)井2#煤層釋放瓦斯工程意向書》,約定多种經營公司每年收8万元管理費,其余收益歸投資者。此后,吳秀東在既無”營業執照”又無”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始非法開采二號風井。礦長鄧正興得知此事后,并未對此未作任何處理。1999年底,吳秀東又擅自盜采二號風井中的1#煤層。

2000年11月20日,下峪口煤礦安檢部門將二號風井非法開采1#煤層,及其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情況向礦領導匯報,礦党委書記金某決定封閉二號風井,并提出整改要求。12月5日,吳秀東找到鄧正興,要求恢复二號風井的生產,鄧正興在安全隱患未排除的情況下,竟答應了吳秀東。

1999年至2000年期間,吳秀東等人開采二號風井獲利370余万元。2000年新年前,吳等人送給鄧正興5000元,孫改明、李禎祥及另兩人各1万元。2001年新年前,吳又送給鄧正興、孫改明各4万元,李禎祥2万元,另兩人各2万元、1.5万元,其他人各5000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來源︰華商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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