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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1日訊】檢警偵辦立委黃顯洲遭強盜疑案,發現黃被綑綁時應是處於昏迷狀況,因而推翻被告詹惠華日前供稱黃是為了玩性遊戲而自願接受綑綁的說法,目前檢警已可確定詹女涉及不法強取財物,全案輪廓已漸釐清,近日可望結案。
檢方上午並再次提訊本案關鍵被告詹惠華,她上午應訊時神情激動,並對檢察官大聲咆哮,但遇上案情關鍵問題時,則仍保持緘默,不願說明案情。檢方見她堅不吐實,訊後即予還押。至於黃、詹間有無債務關係,檢警還有待追查。
詹女還押時,面對媒體詢問,並情緒激動的大喊「司法不公」、「都是黃顯洲」。律師則表示,今天庭訊主要是勘驗錄音帶,詹女承認與黃顯洲是「朋友」關係,至於有無進行性愛派對等關鍵問題,詹女認為之前已經說過,因此保持緘默。
詹女並透過律師表示,立委是人,她也是人,希望檢警給予公平的待遇。
據指出,詹女在庭訊中對關鍵案情拒不回答,專案檢察官郭永發認為詹女到案以後,對案情的供述完全沒有連貫性,前後還反覆不一,但詹女卻當庭向檢方咆哮,辯稱「我沒有啊」,「都是別人亂講的」,庭訊中詹女情緒極為激動。
不過,另一被告游洪贊昨天供稱,綑綁黃顯洲時,黃處於昏迷狀態,而游也沒有親眼目睹性愛派對場面。去年12月27日在凱悅飯店2526號中,游說他只到客廳,並未進到臥房。他雖聽到房中有性愛的聲音,但沒有親眼見到。後來詹女要他進房以寬邊膠帶綑綁黃,當時黃處於昏迷狀態。
檢警也證實,黃、詹在凱悅的五天四夜中,並未離開飯店,僅在去年12月30日曾赴二樓餐廳用餐。檢警研判,黃在非出於自由意願下被綑綁的時間應是在12月27日,而且綑綁的時間長達數日,詹女涉嫌強盜的可能性極高。
檢警目前幾已確定詹女不法強取黃顯洲財物,不過,本案究竟是強盜或妨害自由,要看黃、詹之間有無債務存在。若兩人間有買春糾紛或其他債務,詹女強取財物的行為,就是妨害自由,若黃並未參與性愛派對,或買春不成,則詹女涉嫌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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