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日本法庭裁決政府要為東京的空氣污染負責

2002-10-29 13:3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10月29日訊】(法新社東京二十九日電) 日本一個法庭裁決中央政府和東京都政府要為東京市的空氣污染負責,並下令它們賠償七名哮喘症患者,但駁回汽車製造商亦要負責的控訴。

東京地方法院裁決中央政府和其他公立機關對七名哮喘症患者賠償七千九百二十萬日圓(六十三萬六千美元)。他們與其他原告在一九九六年初步提出訴訟。

九十九名原告對中央和地方政府、高速公路公司和七家汽車製造商提出訴訟,要求總額二十二億三千八百萬日圓的賠償金。

這是汽車製造商首度在一起空氣污染案例中被列為被告,但是,法庭駁回它們亦應負責的控訴。

遭指控的汽車製造商包括,豐田、日產、日產柴油、三菱、日野、五十鈴和馬自達汽車公司。

此案是日本一連串空氣污染訴訟案之一,其中許多案件雖然同情原告,但最後均庭外和解。(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