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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漢錯將罌粟當中藥種遭法院判刑一年

2002-11-2612: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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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河南省一名張姓老漢,聽人說用隔年﹁大煙﹂能治癒他兒子的長年肚痛,經過四處打聽覓得罌粟果實,於是在自家門前種植,罌粟花開後他也被當地民警逮捕,經法院裁定判刑一年;這起事件引起當地民眾議論,刊登這則消息的媒體並附上點評人文章,直言民眾的愚昧正顯示法制教育的不足。

北京法制日報報導,家住河南省唐河縣少拜寺鄉的張立存對兒子長年肚疼而憂心忡忡,一天他上街趕集時,聽人說用隔年﹁大煙﹂能治癒肚痛,於是喜出望外、四處打聽,最後覓得罌粟果實在自家宅院空地上種了一片。

今年五月,張立存悉心照料的罌粟﹁大豐收﹂,當地派出所民警發現後將他拘捕,並將罌粟果實和植株提取扣押。

直到法院開庭審理,張立存才知道罌粟是可以用來製作毒品的原料,唐河縣法院因他非故意犯罪,於是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輕判張立存有期徒刑一年。

對於張立存拿罌粟當中藥種、要被判刑了才知道自己犯罪的愚昧行為,點評人文章質疑目前的法律宣傳、法制教育工作還不到位,也強調在人口眾多、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的中國大陸,﹁普法工作任重而道遠﹂。(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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