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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好男孩控告唱片公司違約並求償一億美元

2002-11-28 06:3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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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顏伶如舊金山二十七日專電)偶像團體﹁新好男孩﹂二十五日在曼哈坦向美國聯邦地方巡視法院提出控訴,指控他們所屬唱片公司JiveRecords的母公司Zomba違約,企圖破壞這個五人團體的共同演藝事業。﹁新好男孩﹂也向唱片公司提出求償一億美元的要求。

﹁新好男孩﹂五位團員凱文、布萊恩、AJ、尼克及霍伊聯名向法院提出的訴狀中指出,Zomba音樂唱片公司故意請尼克以﹁單飛不解散﹂的方式發行個人專輯,事實上用意根本在打壓﹁新好男孩﹂這個團體的事業前途,拖延他們原訂今年四月第四張專輯的發片計畫及世界巡迴演唱行程,破壞他們五人的整體事業發展。

﹁新好男孩﹂五位成員在訴狀中還指出,Zomba音樂唱片公司如此行為不但涉及違約,還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因此他們要透過法律途徑向Zomba索取一億美元的賠償。

凱文等五人發表聯合聲明說:﹁我們都是效忠於﹃新好男孩﹄的,我們會捍衛這個團體,不讓任何人、任何事情把我們分開﹂。

Zomba音樂唱片公司今天以﹁全案已進入司法階段﹂為由,不願對於這起官司發表評論。

隸屬於Zomba旗下的﹁新好男孩﹂不僅是備受全球歌迷喜愛的團體,根據統計,他們從一九九四年到二00一年之間的全球唱片銷售量更是高達六千五百萬張。(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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