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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諾娜‧賴德偷竊案 被判480小時社會服務

2002-12-10 15:2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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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2月10日訊】當地時間12月6日(北京時間12月7日),美國洛杉磯市地方法院對薇諾娜‧賴德偷竊案作出了最終判決。判其480小時社會服務,三年緩刑,賠償薩達斯第五大道百貨公司6300美元貨款,并向法庭繳納3700美元的罰金。

據中華网12月10日報道﹐雖然薇諾娜可以免于牢獄之苦,但貝弗利山的法官下令薇諾娜必須接受心理咨詢。只是到目前為止,薇諾娜仍拒不認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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