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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紀元記者12月24日訊】香港政府建議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期今天屆滿,針對香港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日前接受明報專訪時所承諾的修訂,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形容是「換湯不換藥」的做法,因為沒有直接回應市民主要的關注和憂慮。
梁家傑在接受香港《明報》專訪時表示,在第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內,他最擔憂的:一)「非法披露未經授權取得的資料」是新加的罪行;二)保安局長有權禁制從屬於內地危害國家安全組織的本地組織。不過,政府在研究可能修改的範疇內,並沒有墨。
現行法例足以保障
梁家傑指政府在解釋立法時多次引用「屬於誤導邊緣」的說話,如常提到若不就某些內容立法,就「無法可控告」、「令兇手逍遙法外」等;又如「未經授權非法披露受保護資料」罪行,政府指這是針對黑客、賄賂等行為。梁家傑則反駁這些罪行都可以採用其他現行的法例控告,不必新增罪行令傳媒人人自危。
梁家傑指出,葉太堅持就第二十三條罪行的檢控「不設時限」,是故意把第二十三條這種「政治罪行」與一般刑事罪行混淆。遇上如有人發動炭疽菌襲擊的案例,多年後一樣可以用其他現行的刑事法例控告,因「香港法律多的是」。
梁家傑警告,在沒有民主制度下,立法要加倍小心,以免政治罪行條例可以被用作政治工具、箝制異己。他指出,現行法例中也有《緊急狀態條例》,在緊急情況下,政府可以超越《人權法案》,指示任何需要執行的措施,因此政府並非無助。
葉太堅拒提交白紙草案向大眾諮詢,但梁家傑指出,推出白紙草案是跨界別的共識,他認為政府若想解決社會對立的問題,便應進行第二輪諮詢。
籲法界傳媒堅決反立法
梁家傑慨嘆,立法會已由支持政府的大多數議員掌握,難寄以厚望,他並堅決地說:「因此法院、傳媒一定要at all cost(不惜代價),一定要頂住。」
第二十三條的立法的問題,是香港大律師公會繼九九年特區政府在居港權問題上尋求「人大釋法」後,另一次與政府就重要事件上出現意見分歧。在立法這一役中,梁家傑感覺到「政府愈來愈家長式管治」,推行高官問責制之後也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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