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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訊】據中央社台北三日報導,從今年起,台灣環保署已經要求各地方環保機關執行回收廢日光燈管工作,民眾可以將廢棄燈管交給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合格的回收商和日光燈的經銷商,讓這項不易處理的廢棄物,經由回收體系,進入資源處理廠有效利用,減少有害物質汞和螢光粉對環境和人體的傷害。
環境保護署指出,台灣地區的日光燈主要還是以國內生產製造居多,佔了百分之八十八,進口比例只有百分之十二,全年使用量大約九千六百四十三萬隻,廢棄量約有九千六百萬隻,平均每人每年產生三點八隻廢日光燈,廢棄日光燈的產生以家庭居多,佔了八成,其餘二成由事業機構產生。
過去由於回收處理技術不夠成熟,多半隨著家庭垃圾進入掩埋場,釋放出的汞和螢光粉,對環境和人體都具有長期累積、慢性的傷害,因此在去年公告為應回收有害廢棄物,並從今年起執行全面回收。
環保署也希望民眾多配合回收工作,民眾可以將廢棄日光燈管套入新購的日光燈紙套中,再交給各地方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關或是經銷商體系執行的逆向回收,目前國內日光燈管製造商在全國大約有三千個經銷點。民眾若有不清楚資源回收事宜,也可以免付費電話0800-085717,洽詢有關資源回收事項。(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