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治捐款新立法“為世界豎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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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日訊】布什總統簽署了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政治捐款改革立法,使這項具有歷史意義的立法成為法律。這項法案又稱謝斯-米漢法,因為它是由共和党議員謝斯和民主党議員米漢聯合發起的。過去几年里,這項立法在眾議院曾兩次通過,但是后來都被共和党控制的參議院否決。

美國之音4月1日報道﹐布什總統簽署新立法后,法案發起人之一米漢議員接受美國之音采訪時說:“新法律的意義在于,它終于宣布,用‘軟錢’影響政治是非法的。大家知道,‘軟錢’是指那些捐給政党、而不是捐給候選人本人的錢。”米漢說,多年來,軟錢一直對美國政治起一种腐蝕的作用,沒有限制的軟錢捐款不僅對行政當局、而且對國會都有不良影響,對軟錢加以限制,意味著保護美國公眾的利益。

米漢議員還表示,今年新立法之所以獲得通過并成為法律的一個原因是安然公司丑聞的曝光使公眾更加厭惡軟錢的影響。安然公司曾經向行政官員和國會議員捐了數百万美元。本來有些參議員對新立法的某些條款有所保留,但是在參議院表決前,米漢和眾議院支持新立法的議員同這些參議員一起就他們的分歧進行了討論,因此參議院很快通過了新立法。

* 新立法反對者可能訴諸最高法院 *

米漢議員說:“世界上大部份國家都把美國作為民主的楷模。‘軟錢’問題帶來的不良影響不僅腐蝕美國政治,也給世界其它國家帶來很惡劣的影響。我們看到,在一些新生的民主國家,軟錢橫行,賄選成風。所以美國的新法律將給世界帶來新的榜樣。”

米漢說,盡管立法的最后文本對他當初起草的文件做了一些修改,但是他本人最想做的兩件事情都做到了,那就是:第一,限制軟錢的影響;第二,限制特殊利益集團通過電視廣告影響美國政治,打擊某些候選人。新法律規定,在投票前60天內,電視在播出政治廣告前必須公布廣告資金來源,而且廣告資金的數額也受到新的限制。米漢表示,由于這些改革的關系重大,他預料反對新法律的人會在某個時候訴諸最高法院,試圖用司法的力量阻礙新立法的實施。反對新立法的人說,通過政治捐款支持候選人屬于美國憲法保護的公民基本權利。他們認為,限制政治捐款就是限制公民政治表達的權利。但是米漢對此并不擔心。他相信,新法律能夠經受司法的考驗,最高法院會維護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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