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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海蝦禁捕期至四月十一日止

2002-04-01 13: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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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1日訊】巴拿馬海事局今天警告說,海蝦禁捕期至四月十一日,該局呼籲漁民不要違反法令,否則將受到重罰。

據《中央社》報導,巴拿馬海蝦禁捕期從今年二月一日起至四月十一日共七十天,這期間嚴禁漁民捕撈海蝦。違反禁令者除了漁網、魚貨將被沒收外,還得受處以二百美元以上的罰款。

海事局海洋資源司長狄亞斯說,海事局已經加派人員到各地監視,嚴防漁民撈捕蝦子。

他說,禁捕期間,海事局已經查獲十四起違反禁捕令案件。

他強調,禁捕期解除後,漁民仍不得使用網目在二吋半以下的網具。

海事局說,禁捕海蝦七十天是在保護海洋資源,使海蝦能在繁殖期受到保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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