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決立法減薪公僕誓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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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訊】政府堅決以立法形式削減公務員薪酬,激發起更多公務員團體加入控告政府。本地督察協會及紀律部隊評議會更搬出《基本法》條文,作為抗拒減薪的「擋箭牌」,聲言政府一意孤行立法減薪,不排除要求人大釋法,而政府亦已定案「挾民意」來支持減薪決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亦強調,立法是唯一途徑來切實執行減薪,公務員要有心理準備接受減薪。

據太陽報5月19日報導﹐王永平昨日出席佛誕嘉年華後表示:「立法減薪和跟隨薪酬調整機制做決定完全冇矛盾,政府要切切實實執行,不能拖泥帶水,引致經年累月的訴訟;我??收到清晰的法律意見是,要切實執行減薪,立法是認真考慮的唯一途徑。」

對於立法減薪引致公務員團體激烈反對,王永平只說,市民會判斷公務員工會的行動是否合法、合情、合理。

立法會各大黨派均認為應按薪酬機制來減薪,但民主黨、工聯會、職工盟、勞聯及前??均反對立法;只有自由黨、港進聯及早餐派贊成。現時仍要取決於民建聯的態度,民建聯表示要研究過政府立法的理據才決定。薪酬趨勢報告建議的減幅介乎百分之一點五八至四點四二。

為抗拒減薪,公務員總工會正籌款一百萬元控告政府,本地督察協會及紀律評議會亦計畫加入訴訟行列,更不排除要求人大釋法。

協會稍後亦會召開一級會員大會,呼籲員工支持行動;紀律部隊評議會則不排除「上街」遊行來反抗,並在本周內與其他工會商討對策。
以基本法護權益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昨日反駁王永平,廖說:「唔好話幾個百分比??上落咁簡單,立法就係集體爭拗;基本法三十九條關乎國際勞工合約,可以打到海牙法庭;一百六十條更可以向人大釋法。」

民建聯主席曾鈺成昨日在《給香港的信》中亦質疑,若一百六十條的保障是確立,令公務員薪酬受到不被削減的保護,即政府立法也不能逃避公務員團體控告政府。

他又稱,政府是否有這合約性權利,不能削減公務員薪酬,只能由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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