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卻連續高升 死者妻10年申訴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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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29日訊】青年律師命喪車禍,肇事者竟沒被追究刑事責任,且一路升任為縣司法局局長;死者妻子不斷申訴,終見曙光。

  據云南日報5月28日報道,2002年5月23日下午3時,云南省鹽津縣政法委的女干部鄧光瓊從大關縣人民法院的法官手里接過那份10年前就應該拿到的判決書時,百感交集。

  青年律師車禍喪生

  1991年5月28日,鹽津縣司法局以9000元价款向鹽津縣人民法院購買云南42/00556號昆產捷安小客車一輛。為辦理過戶手續,1991年6月29日,時任鹽津縣律師事務所主任的黃亨祥持實習駕駛證,駕駛該車載彭安泉、韋正榮等5人由鹽津至昭通,10時51分,車行至大關縣黃葛鄉楊電線K498+100米處,翻下距公路150米高的亂石中,造成彭安泉當場死亡,韋正榮當天送醫院搶救時死亡,乘車人邱吉琴、邱吉紅、黃誠不同程度受傷,車輛報廢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大關縣交警大隊迅速組織民警對現場進行勘查,初步認定黃亨祥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后依有關交通管理條例,依法吊銷了黃亨祥的駕駛證。

  讓彭安泉之妻鄧光瓊困惑的是,事故發生后,大關縣交警大隊上報到大關縣公安局治安科追究黃亨祥交通肇事罪的材料被退回,不追究黃亨祥的刑事責任,還將大關縣交警大隊寄給鹽津縣律師事務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加以隱瞞,使鄧光瓊欲告無据。

  鄧光瓊10年申訴討公道

  得知丈夫的死訊后,鄧光瓊當即昏迷3天3夜,后來安葬彭安泉遺體時,又昏死兩天兩夜。

  為亡夫討個公道,能使其在九泉之下瞑目及讓還未享受過父愛的女儿鄧春娜明白父親是怎樣死的成了支撐著鄧光瓊苦度后半生的信念。但她想不到的是,逍遙法外的黃亨祥于1992年升任鹽津縣司法局副局長、高級律師,后又升任為局長,同時相繼兼任了鹽津縣20余個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且是鹽津縣保密執法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成員、鹽津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領導小組副組長。一個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人在仕途上一帆風順,平步青云,而鄧光瓊1989年就是科員級別,后來卻被降成了臨時工,直至1995年才恢复為科員,兩個人的遭遇成了鮮明的對比。

從1994年7月28日起,鄧光瓊開始了多次向省、地、縣有關部門申訴的歷程。在此期間,鄧光瓊曾有3天3夜滴水未沾、粒米未進。有些人認為她是給鹽津縣抹黑,有些人還向她打恐嚇電話和發匿名信。鄧光瓊討公道的悲壯之舉,得到了鹽津縣各階層廣大群眾的同情和幫助。1995年,廣大群眾自動捐款讓鄧光瓊上北京去申訴告狀,一位山溝里姓張的大媽拿出僅有的300元錢給了她。有的還為她复印了《机動車肇事報告單》,使鄧光瓊的申訴有了事實依据;有的人偷偷為她找來了彭安泉保險受益人的复印件,四川省筠連縣的李之通律師和昭通地區的“頂尖”律師鄧緒信為鄧光瓊仗義執言。就連大關縣人民法院的老法官付先云(曾參加過629交通事故的現場搶救工作),還當面指責黃亨祥的違法犯罪行為。

  由于省地(現為市)政法部門的重視和干預,大關縣人民檢察院對黃亨祥交通肇事案提起了公訴,指控被告人黃亨祥的行為触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构成了交通肇事罪。2001年11月19日,大關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鄧光瓊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公訴机關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無异議,請求判令被告人黃亨祥賠償死亡補償費31050元,被害人彭安泉之女鄧春娜生活困難補助34695元,精神損失費50000元,共計115745元。

  被告人黃亨祥辯稱,對公訴机關指控他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實無异議,但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已作過處理,他沒有再重新犯罪,請求從輕判處。

  一份遲到的判決

  2002年5月23日上午9時,記者來到了鹽津縣司法局找到黃亨祥。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彭安泉生前是他的好朋友,在法律界也是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但不該發生的事情還是發生了。黃說他的親屬韋正榮經搶救無效死亡,儿子也腦挫傷,他本人也重傷住了好長時間的醫院,在事故中已致殘。說完,黃讓記者看了他身上的多處疤痕。黃說,對于此事,他感到心理壓力很大,但是,他還是等待法院給他一個公正的判決,該負何責就負何責。

  2002年5月23日上午10時,記者在鹽津采訪時通過有關方面得知,23日下午3時,大關縣法院將對此案宣判,遂于下午3時前赶到大關縣法院。下午3時,大關縣法院的法官將判決書送給了雙方當事人,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黃亨祥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由被告人黃亨祥賠償彭安泉死亡補償費人民幣8630元,賠償彭安泉之女鄧春娜生活補助費人民幣8400元,共計人民幣17030元。(此前的1992年5月,鹽津縣司法局認定彭安泉因公死亡,計發給死者親屬鄧光瓊撫恤費1620元、安埋費2000元、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2100元,同時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金9000元,共計14620元。1997年4月縣司法局再次補償鄧光瓊5000元。)

  宣判后,鄧光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盡管宣判了黃亨祥有罪,但是目前還不知道最終結果將會怎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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