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召開臨時會 凸顯行政與立法部門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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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訊】台灣立法院明天將召開臨時會,也是政黨輪替後短短兩年時間召開三度臨時會,這將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第五次臨時會,此次在立委全力推動下,為通過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而召開。

據中央社報導,在立委全力推動下,為通過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立法院明天將召開臨時會,這將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第五次臨時會,也是政黨輪替後,繼核四爭議、通過金融六法等兩次由總統咨請召開的臨時會後,首次由立委連署召開的臨時會。

事實上,包括親民黨黨團幹事長劉文雄﹝基隆市﹞在內的多位在野立委,均質疑政黨輪替後短短兩年時間召開三度臨時會,凸顯各黨不過半導致行政與立法部門對立嚴重,讓國會不能按正常步調作息,因此已產生某種程度的憲政危機。不過贊成召開的立委則強調,這次臨時會是由立委發動,為通過民生重大預算而召開,足證明相關主旨絕對有其迫切性。

此外,在立法院長王金平出國訪問期間,隨行各黨團幹部也一度達成初步協議,認為特別預算送抵立院時間倉促,不宜為此開特例,因此傾向依先前朝野協商結論,允許行政部門先行動支有緊急必要的工務預算,臨時會則可避免召開。不過在多位立委堅持下,認為特別預算實有審議的迫切性,因此最後還是決定如期召開。

在法理上,根據憲法第六十八、六十九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但在遇有總統咨請或是立委四分之一以上請求等兩種情形時,得召開臨時會,不過在立委請求召開臨時會之前,依法也必須召開全院談話會,確定相關議程。

因此明天上午朝野除將展開協商,商議如何處理台北市未納入預算爭議外,也將依程序召開談話會確定議程。不過依照立法院組織法第六條規定,臨時會依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行之,並以決議召集臨時會特定事項為限,因此會議焦點還是會集中在基隆河特別預算上。

行憲以來,在政黨輪替前的幾十年間,立法院總共開過兩次臨時會,第一次臨時會的召開是在民國四十年七月十八日,立委潘廉方等兩百一十四人提議,討論「對日合約草案中,未將我國列入多邊簽約國家」一事,第二次則於民國四十一年七月十五日,由先總統蔣中正
咨請召開審議「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

不過由於兩次臨時會都是為處理有關國際條約審議問題而召開,具有相當的緊急和時效性,這也變成此後召開臨時會的依據與慣例,同時由於中國國民黨在國會一黨獨大,召開臨時會成為一件相當罕見的大事。例如在民國八十六年,過半的國民黨團曾一度為加速特定法案審議計畫提案召開臨時會,但最後還是把原提案撤銷,避免破壞臨時會需因緊急重大特殊事務召開的憲政性質。

但政黨輪替後,政治生態轉變,加上核四爭議引發朝野對立,前行政院長張俊雄更被立法院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因此去年一月三十日,立法院還是應總統咨請召開第三次臨時會,就行政院應否停建核四,聽取行政院長報告並質詢,同時關鍵在核四發包期限即屆,為解決國家重大建設爭議而召開,因此還是符合時間緊迫的慣例。

第四次臨時會則是因為立院在第四屆第五會期休會前,因為朝野對立導致部分重大法案無法通過,加上當前財經與金融改革均需儘速通過法案因應,所以在幾經協調後,仍決定由總統咨請立法院因應財經與產業情勢的情況,就審議金融六法召開臨時會。

至於本次臨時會則是因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案未能在會期中審議過關,加上汛期已至,讓台北縣市、基隆市的朝野區域立委感受很大壓力,因此執政黨才決定由立委連署的方式,提案要求舉行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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