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9日訊】(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隨著北京市生活污水年排放總量超過工業污水排放量的趨勢,北京市從九月份開始實施﹁水污染防治法辦法﹂,未來汙染水質的不法行為將受嚴懲,最高罰款人民幣一百萬元,這項實施辦法將北京市治理工業污水的重點方向轉變為生活污水治理。
北京青年報報導,在北京市水資源日益緊張的形勢下,九月一日北京市開始實施新的水污染防治辦法,將對污染地下水、地表水的不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報導引述北京市環保局水環境管理處處長陸小為表示,九月一日開始執行的新辦法特別強調,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的建設,除了計畫在2005年前將生活污水基本納入市政管線外,也明定飲用水水源區內不准建養殖場、加油站、高爾夫球場,並對水源區周邊嚴格控制使用農藥、化肥等措施。
為了加大處罰力度,新法明定:向河湖中傾倒糞便的單位和個人,可處人民幣十萬元以下罰款;擅自在砂石坑、灘地、低窪地傾倒、存貯垃圾、糞便的行為,可罰款二萬元;對造成水污染事故並有重大經濟損失者,環保部門可對相關企事業單位處以一百萬元以下罰款。(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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