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味王實味

◎薛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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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對我來說王實味的確是個歷史人物了。過去在中國的時候學黨史,我們只知道他是個反黨的托派,混入了延安的革命隊伍,在延安整風運動中被抓了起來,然後被黨中央處決,也算是罪有應得。後來到了美國,才知道了與黨史截然不同的一段歷史,原來王實味是一個很有獨立批評精神的文化人。讀了他在延安時期寫的那篇引來殺身之禍的《野百合花》,始知他是當時乃至現在為數不多的幾個可被稱為知識分子的人之一。

王實味因為一篇文章和自己的觀點丟了腦袋,是他自己和眾多的中國文化人的悲劇,也是靠高喊民主自由起家的現在這個執政黨的悲劇。但事情畢竟已經過去了幾十年,離現在的年輕人有太大的距離,即便是覺得他死的可惜,也無法激起太多的認同,所以對王實味的故事就只能噓唏感嘆一番。

書生氣十足的王實味被黨(現在官方的說法是被康生)抓進監獄後,經過了幾個月外界無法知道的觸及肉體及靈魂的秘密審訊過程,終於有機會被押出來見記者。讀了他對記者說的下面這段話,就明白了黨(或者康生)在人們背後是怎樣對待知識分子的了。王被押出來的時候,神情呆滯。這個翻譯過百萬字西方著作的才子,當時對記者就像背書:“我是個托派,我攻擊毛主席應該處死。我應該被處死一千次。但毛主席寬宏大量,他不希望我死。他讓我工作。我勤奮地工作,這才了解到勞工神聖的偉大。我對他的仁慈感激不盡。”接著他又告訴外界,他在監獄裡沒有受到迫害,他生活的很好等等。<1>

與我同時代的人雖然趕上了“困難時期”和“文化大革命”,但卻錯過了延安整風,這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文革的時候,許多文化人雖然跟王實味素不相識,但才被黨(或者是四人幫)對付了幾天,說出話來就跟王實味如出一輒。當年那些戴著高帽在台上挨鬥的教授們說的最多的一段就是“我有罪,我該死。黨挽救了我,毛主席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等等。就連以死來表白自己的老捨,投湖的時候也要帶著一本自己手抄的《毛主席詩詞》<2>。

還有那連死都不怕的鄧拓,在我看來應該是無所畏懼了,但他寫的遺書卻是“我對於所有批評我的人絕無半點怨言,只要對黨對革命事業有利,我個人無論經受任何痛苦和犧牲,我都心甘情願。…作為一個共產黨員,我本應該在這一場大革命中經受得起嚴峻的考驗。遺憾的是我近來舊病發作了,再拖下去徒然給黨和人民增加負擔。但是,我的這一顆心,永遠是向著敬愛的黨,向著敬愛的毛主席。我要離開你們的時候,讓我們再一次高呼: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萬歲!我們敬愛的領袖毛主席萬歲!偉大的毛澤東思想勝利萬歲!…”<3>

記得在文革武鬥時,無論是打死人的還是被打死的,嘴裡都喊“毛主席萬歲,共產黨萬歲”等口號。就連有時候槍斃現行反革命,也能聽到喊這個的。當時處死張志新時,黨(或者是毛遠新)最擔心的恐怕就是她大喊冤屈,或者是把她在監獄裡所受到的不為人知待遇喊出來,所以才割了她的喉管。其實根本就不用操這份心,就是讓她放開了嗓子喊,我想也只能是些“萬歲”之類的口號,所以割喉管實在是多此一舉的敗筆。

近年來據說中國的人權狀況進入了歷史上的最好時期,所以割喉管這種事想必是不能做了,但類似王實味見記者的這種小型演出還是經常出現在官方媒體上。95年吳弘達在中國被抓,中央電視台所播放的所謂“公開認罪”的鏡頭,就與六十多年前的王實味見記者象是同一個腳本。

最近的例子是去年11月中央電視台播放了美國中醫師滕春燕在中國的“快樂的監獄生活”,看了之後的感覺跟剛聽完憶苦思甜報告差不多。雖然現在離延安整風已經幾十年,人也換了好幾代,但中國官方在不得不允許政治要犯見媒體之前,讓他們背誦的似乎就是同一張小抄。

滕春燕不光是在監獄裡“養花、看小說、跳舞、卡拉OK,”還能對媒體說:“國外都是通過網上看到一些信息說中國政府如何迫害法輪功人員,他們在看守所、監獄裡受到非人待遇和折磨。你不要緊張,這裡沒有什麼打罵現象。”她接著說:“我父親來看過我,說我都胖了,認不出來我了。這裡生活挺好,出乎我意料。<4>”

最近有些中國的大學生在北京的美國大使館外面示威,抗議美國人拒絕他們的赴美簽證。其實他們完全沒有必要跑到美國來討生活,滕春燕唱卡拉OK的那座監獄就不錯,至少看起來比大部份在美國起早貪黑的華人過得快活。

別人的經歷畢竟是別人的,無論怎麼看著假也無法去證實。直到去年自己被稀裡糊塗地弄進了安全局,才有了身臨其境的感覺。那種標準的克格勃式的審訊方式完全就是盜版的《古拉格群島》。當我正在一邊犯糊塗,一邊又心神恐懼的時候(以為碰到了劫匪),負責審訊的“領導”就開始了他們的拿手好戲(從此以後我對領導這個詞就有特殊的理解):

問:劉連昆知道不?(衝我噴一口煙)
答:不知道。
問:告訴你吧,(再噴一口煙)這個解放軍大校的案子就是我們辦的。
答:?
問:他那才多大點事兒,只不過告訴台灣說我們演習的導彈放的是空彈頭,根本沒法跟你這事兒比。就這個,死罪(將煙頭狠狠地掐滅在煙灰缸裡)。

我當時連犯了什麼事都不清楚,但從他的口氣和掐煙頭的力氣來判斷,我已經遠遠超過該槍斃的罪了。後來經過領導上好幾天的暗示、提示和明示,這才弄明白原來我犯的罪是因為老婆訪問過台灣,而我沒有主動交代、揭發,這叫知情不舉(據說是個法律專用詞),“其性質非常嚴重”。這個罪我當然要認了,但我並沒有象王實味一樣認為自己該槍斃一千回。就我這麼重大的罪,關了不到一個月也就放了。如果當時就讓我上中央電視台,恐怕說出來的話跟王實味也差不多。

現在我才明白,無論是克格勃還是康生當領導時的安全局,或者是康生不當領導的安全局,只要把你抓了進去,首先告訴你的肯定是你犯了死罪,先要讓你覺得自己該槍斃一千回,然後再討論坦白從寬的可能性。到最後,無論你被判了什麼罪,都要感謝黨(或克格勃)的不殺之恩,因為比起槍斃一千回(等於千刀萬剮)來說,才一刀就砍下王實味的頭,都算是寬大處理了。

現在,楊建利在中國的監獄裡仍然沒有一點消息,但我想他的處境跟我當時也沒多大差別,可能現在正蹲在那兒琢磨人家要把他槍斃多少回呢。如果有一天楊建利上了中央電視台,說他並沒有受到迫害,而且來個“公開認罪”,感謝黨和政府的寬大等等,我一點都不會覺得奇怪,因為那是在中國慣常上演的鬧劇。

大多數人由於沒有進過安全局,所以會覺得象王實味這樣的人說話太沒有骨氣。也有很多人在回中國的時候被安全局找去談話,或者在一些莫名其妙的保證書上籤了字,事後又覺得丟面子,所以大都不願提起這檔子事。好在中國的歷史總是反反覆覆,沒有人知道個對錯,也許根本就沒有個對錯。今天還是領導,也許明天就進了局子,今天還是主持人犯見記者的導演,明天可能就變成了在押演員。

所以在經歷了這許多之後,大伙就知道自己只不過是在某時某處,在被逼迫之下,別無選擇地在某一出鬧劇中演過那麼一個角色罷了。而製造這些鬧劇的,最後還是要看自己的戲。

參考資料:
1、王若水,《整風壓倒啟蒙:“五四精神”和“黨文化”的碰撞》,當代中國研究,2001年,第四期
2、舒乙,“父親最後的兩天” ,(網絡) 老捨紀念館文選
3、胡平,“鄧拓之死” ,大紀元二○○一年七月一七日
4、“滕春燕獄中袒露真相”,中國新聞網,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原載《觀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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