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8年酷刑 法輪功學員李文波再被冤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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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30日訊】警察和惡徒毒打李文波,把他塞進下水道;再用草蓆蓋在他身上,用腳踢他的身上和頭部;隨後把他拖到泥水裡面,全身泡濕,再把他拖進燒磚的窯洞裡用火烤。

李文波一次一次往外衝,都被那夥人一次一次地攔截後丟進去。

明慧網報導,李文波,1966年出生,今年54歲,昆明市晉寧縣昆陽街道辦事處古城村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21年中,他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被非法勞教3年;2009年入冤獄5年,身體遭到嚴重摧殘。

2019年12月18日,李文波被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6年。2020年6月21日,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

兩封勸善信 遭冤判5年

2018年1月,因所在的月山社區居委會展出誣衊法輪功的展板,李文波致信晉寧區公、檢、法工作人員、月山社區工作人員,澄清事實,並要求撤銷展板。

同年2月,古城二組因他修煉法輪功被村委會扣發1萬塊錢。李文波為此寫信給村委會領導,指出此做法不合理,要求退還扣發的錢。

李文波依法將兩封信遞交給負責的相關部門及人員,希望所反映的問題得到解決。5月16日,他被昆陽派出所打來電話告知,第二天要去派出所核對一個案子。

次日晚上,李文波去派出所後被扣押到昆明市晉寧縣看守所,並被非法拘捕。

被非法關押5個多月後,他的消化道出血、空腔臟器穿孔、腸梗阻、重度貧血等,於11月1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2019年4月,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曠莒丹(公訴人)以李文波寫的兩封勸善信為由,對其非法起訴。

5月23日,西山區法院對「取保候審」的李文波非法庭審;開庭前,打電話給李文波的律師,只許帶5位家屬入庭旁聽。

在庭上,法官鄧睿要求公訴人曠莒丹當庭宣讀李文波的兩封公開信,然而曠莒丹只讀了其中一封信的一半,就不讀了。法官再次要求曠莒丹繼續讀勸善信,曠莒丹無理拒絕。

7月上旬,李文波接到了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判決書,被非法判刑5年,並處罰金1萬元,還要銷毀從他家中蒐走的私人書籍及材料。李文波當即表示要上訴。

最終判決上所羅織的「證據」中對李文波兩封信的內容隻字不提,只寫了他的兩封信被交給哪些負責人員的經過。

8月23日上午,李文波在公共汽車站煉功,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當天下午3時左右,二十多個警察又闖入他母親家,給他戴上手銬腳鐐帶走。他母親家被抄,大量私人物品被搶。李文波被非法關押在晉寧縣看守所。

12月18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李文波進行非法庭審,當天只允許4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之後,李文波被非法判刑6年(加上之前正在上訴被冤判的5年)。李文波不服判決,向昆明市中級法院上訴,但中院依然維持了原判。

2020年6月21日,李文波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

被非法勞教 身體遭摧殘

2005年2月,李文波因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勞教3年。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關押期間遭迫害,導致雙眼視力下降,牙齒被打掉6顆,左腿留有20公分左右的傷疤。

李文波剛到勞教所四大隊時,警察及包夾(監管的刑事犯)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集合點名時,就將李文波從屋子強行拖到「四合院」裡,當眾掐他的脖子、打嘴巴、蒙嘴,把他按翻在地,用腳又踢又踩,還把他的雙腳抬起,將頭往下壓等等折磨他,李文波在食堂吃飯時經常被打得滿口是鮮血。

2005年9月上旬,李文波被毆打,右腳被踩傷後紅腫發炎,高燒40.5度,白細胞高達27000,被送到醫院搶救。

2006年1月20日晚,李文波因煉功被毒打,他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和包夾用封口膠將他的頭和嘴封住,用腳踢他。

2月24日,警察和惡人毒打李文波,把他拖到燒磚的窯洞裡用火烤。

李文波每次往外衝,都被他們丟進去。之後,惡徒用手推車把已不會動的李文波推到磚場晒磚的坯溝上強制坐「過山車」,然後用水把他全身沖濕,讓他在磚場的坯溝上吹北風。

2007年8月7日,李文波被惡人石懷林等人打掉3顆牙齒。

8月21日,李文波被轉到一大隊迫害,經常被拉到廁所裡暴打,惡人將痰盂往他頭上扣。

2009年,李文波被非法判刑5年,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經歷5年冤獄。2013年,被雲南省第一監獄醫院、昆明市延安醫院確診為上消化道出血、失血性貧血、十二指腸梗阻並胃瀦留、反流性食管炎等,出現生命危險。出獄後,經修煉法輪功,一年後他的疾病基本痊癒。#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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