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通緝30流亡港人 台律師:中共暴政政治追殺

台灣律師黃帝穎資料圖。 (陳柏州/大紀元)
人氣: 331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20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針對港警日前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通緝香港流亡在外民主派人士,包括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梁頌恆等30人,律師黃帝穎30日表示,這次針對香港流亡海外的民主派人士進行通緝,突顯香港施行《國安法》之後,中共開始展開無限上綱暴政,以及中共暴政對港人不限國界的政治追殺。

黃帝穎指出,《國安法》規定不限區域,在外國犯了《國安法》之罪,中共一樣有管轄權,如在歐美國家宣告支持香港民主,就會構成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理由,不過,歐美國家已陸續終止與香港司法引渡或司法互助協議,美國、英國等不會理會香港片面發布的通緝。

據英國「衛報」披露,中國與瑞士在2015年簽署了5年再入境協議,允許中共特工到瑞士審訊、逮捕中國籍嫌疑人,外界質疑,類似這種協議恐怕會威脅離開香港的民運人士。

黃帝穎表示,相較於維權立場已經動搖、存在風險的東南亞國家或類似瑞士等國家,香港民主派人士流亡到美國、英國相對安全,因為美、英兩國及澳洲率先終止跟香港的司法互助或引渡協議,這些國家站在權責(人權)維護的立場非常清楚。他強調,民主派人士應優先選擇美國、英國等已明確宣示終止引渡協議的國家。

黃帝穎指出,目前很多國家發現中共透過外交力量、金錢遊說或滲透影響各國政策,澳洲在進行反滲透過程甚至被中國用商業制裁報復。並不是每個國家的商人、政客、政治人物都經得起中國式滲透或金錢誘惑,香港民主派人士還是要慎選前往較文明、國力較強、較能對抗中國的國家做為棲身之所。

對於《港區國安法》是否缺乏正當性及侵犯人權問題,黃帝穎說,《港區國安法》違反了《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港區國安法》並未經過香港立法會,而是透過中國中央立法過程架空了《基本法》,本身不具民主正當性,同時也違背了《中英聯合聲明》確保香港高度自治存在的內容,所以英國、美國等27國第一時間就站出來譴責中共破壞一國兩制。

黃帝穎指出,香港的法院在過去維持獨立運作下,港人可透過類似釋憲,即《基本法》解釋訴訟來打《港區國安法》官司,但《國安法》實施之後,只要有法官稍微認同維持民主、法治價值就會被調動,現在已難以期待香港有獨立司法人員可以出來主持公道,回歸到權力分離的本質,更何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已宣稱沒有權力分離。

黃帝穎提及,司法權、立法權制衡行政權的想法,在民主國家是常識,但在中國獨裁統治之下,所謂普世價值卻被中國當作顛覆政權的犯罪,如果跟中共政權談應該透過司法方式主張正義,「民主國家的常識在香港,就變成了遙不可及的一個夢想」。

關於《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黃帝穎表示,《中英聯合聲明》並沒有違約條款,沒辦法進行違約裁罰,此外,就算違反國際條約,在目前的國際法上,國際政治仍以實力原則為主,英國制裁力量還不如美國。美國陸續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香港自治法案》,英國能做的只是譴責、延長港人英國居留,但沒辦法在經濟、軍事方面對中共進行實質制裁,這是國際法的難處,因為國際法最欠缺的就是強制執行力。

責任編輯:王愉悅 #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