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館長槍擊案 法院裁定凶嫌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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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8月29日訊】台灣網絡名人、「館長」陳之漢槍擊案,涉嫌行凶被告劉嫌8月28日晚間遭檢方聲請羈押。新北地院表示,被告劉男於28日晚間10時50分經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中央社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認為劉姓嫌疑人涉犯重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勾串或再度加害於被害人之可能,28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灣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資料照。(戴德蔓/大紀元)

劉男晚間在新北地檢訊後遭檢方裁定聲請羈押後,準備移審法院開羈押庭時,押解過程,突然遭到自稱「終極館粉」的李姓男子飛撲毆打。

法警對突如其來的舉動,立即將李男架開。李男表示,平常喜歡看館長的直播,擔心館長中槍後無法好好健身,他在地檢署等待已久,希望替「館長」出氣。

「館長」陳之漢28日凌晨2時許遭人連開3槍,右臂與右大腿中彈。林口長庚醫院中午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治療狀況表示,陳之漢手術後生命跡象穩定,由於身體健康,預後「審慎樂觀」,有機會在一週後出院。

台灣館長槍擊案 法院裁定凶嫌羈押禁見
台灣網紅「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新北市林口警分局28日表示,一名劉姓嫌疑人(中)已自行投案,疑因騷擾糾紛引發不滿而開槍。(中央社翻攝照片)

23歲劉姓男子涉嫌開槍擊傷「館長」,事後帶槍與子彈自行到派出所投案。

台灣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館長」公開反對中共政權,反紅媒破壞台灣民主、支持香港反送中運動。黃國昌在臉書公布「館長」的影片並表示,「館長」遭槍擊事件,由於手臂與腿中槍,大多媒體報導只是意在警告。但他看到現場影帶,根本就是朝剛上車「館長」的身體直接連開數槍,只是幸好沒有擊中要害而已。這個影帶,清楚地呈現,朝向身體的這數槍,應非只是警告。

警政署長陳家欽28日表示,專案小組偵辦網紅「館長」遭槍擊案,不排除任何可能,不預設立場,一切偵辦以客觀與科學態度尋求證據辦案,將持續釐清向被害人與社會大眾說明。他說,槍枝來源也是偵辦重點,有關細節若有進度將由專案小組對外說明。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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