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反駁香港無三權分立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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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葉依帆香港報導)日前,高中通識教科書經教育局「專業諮詢服務」審閱後,新版書介紹香港法治時,刪去或修改「三權分立」內容。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周一回應時稱,「在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昨日,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支持楊潤雄的說法。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林鄭不尊司法機構,強調香港各級法院,自始至終都在行使「三權分立」的憲制原則。

郭榮鏗表示,對重要的憲制原則在香港消失感憤慨,「在過去,無論司法界、法律界以致終審法院等,都一直秉持『三權分立』這一重要的憲制原則,從來也未放棄,也都沒有說過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

他引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早前的文章,文章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三權分立』的司法視角,「證明各級法院自始至終都以「三權分立」為最基本的《基本法》背後的法律原則』,「也都是香港的法律制度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郭榮鏗還引述終審法院就2002年劉昌案的判詞表示,「終審法院自始至終都確認《基本法》中存在、也同時包含『三權分立』這一重要原則。」他強調,香港的「三權分立」是指行政權力、立法及司法三權分開。

他解釋,在過去20多年,香港法院一直秉持「三權分立」,原因是香港實施《普通法》,「三權分立」是《普通法》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法官判案時,尤其在司法覆核公共象徵案件中,一定引用『三權分立』這一重要的憲制原則。」法院在有關香港的人權案件、特區政府所作出決定的案件,以及某些法例是否合憲等案例的判詞中,都引用過「三權分立」的原則。

針對政府去年10月5日實施《禁止蒙面規例》(俗稱:禁蒙面法)的司法覆核,將於11月底在終審法院進行審理。郭榮鏗指,這一案件,「其中一個重要論點是關於『三權分立』」。◇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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