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錄:右派家屬母子的百年血淚(4)

作者:郭軍(執筆) 王碧波(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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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14日訊】

接上文:回憶錄:右派家屬母子的百年血淚(1)

回憶錄:右派家屬母子的百年血淚(2)

回憶錄:右派家屬母子的百年血淚(3)

當然那會兒活也不好拿,因為最小的男孩子太小,不能上車間,只能在家裡紡,就時常沒活。他走了這一段,我也沒過多地想與他的關係,我從來也沒想過乾脆離了婚嫁人去。我母親跟孩子姨他們說過這事,他們說,四個孩子拖累,嫁也嫁不了好主。可是我心裡想的是:他過去說「將來我一定對得起你」,現在這樣,我帶大孩子他將來回來能不對我好嗎?他回來還是一家子人家兒。所以他的畫帖我從沒想賣過。甭管多困難,我也只是死命掙錢,使勁勒褲腰帶。

他有一箱子畫帖,他也說過你要實在要斷頓了,也可以賣。可我想有些畫帖都絕版了,有些還是日本人出的,如《南畫大成》,所以我更沒有想到離婚。可惜的是這一箱子畫帖文革時都讓紅衛兵抄走了,至今也未找回來,雖然他後來探親時拿到榮寶齋問過價,一本就16塊錢(那時期相當於一個工人半個月的工資——作者注)。

因為他走時我還不夠40周歲呢,要是嫁人即使嫁不了好主,也不會那麼苦,文革中又抄家又挨打,兩個女兒也不會被逼成神經病。當時我們胡同裡就有右派家屬嫁人的,也不用挪地方,找個男人來結婚,講好了一個月出多少錢幫助養家。可我想,郭篤民從小就受窮,也挺可憐的,我要是拆了家,他回來孤身一人也挺難受,所以我從沒想離婚。腦子裡想的就是掙錢,就是想法養活孩子,別讓他們當文盲。

那時有街坊說我傻,勸我:「你是有福不會享,讓兩個孩子退學紡石棉,你在家看孩子做飯就行了。」因為那時街道上所謂的紡石棉車間,也不限歲數,只要你會搖紡車,多大的孩子都讓去。我覺得這種說法特別可笑,我想:東西也別賣一點,孩子也別當文盲,我就使勁苦自己。心想將來孩子他爸爸一回來,瞧見孩子挺好,東西沒賣,那該多美。

我們附近東塔胡同也有一個男人送去當右派勞動教養了,走時還捨不得走,撅著屁股往後坐,那也讓人拉走了。可是他走了以後,他老婆覺得孩子多沒人掙錢過不了,就和男人離了婚要嫁人,她有一次和搞的對象在家談戀愛,嫌孩子礙眼,就給孩子一毛錢,讓他出去玩兒。那附近就是北運河,孩子出去就下河,結果淹死了。我那天從這裡過,聽見那位婦女在哭自己的孩子:「中秋哎,中秋哎!」(孩子叫中秋)即使這樣多的先例,我也沒有離婚的念頭,還可恨人家:你要不離了婚,搞對象去,孩子就淹死了?不僅如此,我還覺得自從結了婚,就是一家人了,不管怎麼變動,也不能離婚。再說過去他又說過「將來一定對得起你」,既然有這句話,多少錢難買一個人的心,我為什麼不等到他呢?

我也沒想他只像肅反時似的走一年,因為那次沒斷工資,這次又停工資,又遷戶口,一定比上次厲害,年頭多。而且房東馬文英也是右派,是從河北冀縣弄到通縣集合一塊走的,通知他媳婦去送衣物。他媳婦回來說,鬧半天他們是在監獄集合。因此我知道輕不了。

他走了後,我去學校找教導主任,問他郭篤民何時能回來,教導主任說:「咳,他那沒問題,他平時又愛幹活,能勞動,有一年多爭取得好,就能回來了。」可是那位民主人士校長的夫人街道開會時碰見我了,我對她說:「劉主任說了,郭篤民一年多就能回來。」可她說:「一年多呀,回不來,我聽他爺爺(指校長)說,一解放就弄進去勞動教養的人,也說是一年多就放回來,可到現在7年多了,還沒放出來呢。」我還不信,心想,老太太的話沒準兒,還是主任說得對。所以就沒發愁,沒想到他一走多年。

那次我還跟教導主任申請照顧,他說:「那也不能照顧你,因為他不是學校的職工了,你就也不是學校的家屬了。不過,你要想換小房子住,我倒可以幫忙。」因為他這時住的是兩間不大的西房,我們住的是三間大北房,平時學校同事來這兒串門,都羨慕我們住的房子大。這次他一說,我心想,窮死也不能和你換房住。過幾天,主任太太來我家看房子了,她說:「我倒想住間大房子。」我心裡說:「愛住大房子,上別處找去吧。既然我不是你們職工家屬了,還憑什麼照顧你們,跟你們換房子?」

就這樣,一個月9塊錢的房租也照交,而且馬家房東比我們還窮,雖然馬文英比郭篤民低一級工資,可有自己的房子,還吃房租,但是不會過日子,所以過去一直預支房租。平常他們都在丈夫教書的冀縣住,肅反那年害怕,他們就都跑回來了。以後又搬了回去。反右的時候,他媳婦回通州坐月子來了,因為他「解放」前當過幾天代理副縣長,所以更乾脆,學校告訴他帶行李到縣裡集中開會去,讓兩個學生押著他,從那兒就到了縣裡,又從縣裡集中到通縣東關監獄裡去了。

1958年以前,通縣沒有什麼工廠,我是家庭婦女平時也極少出去,這時就不得不四處找活幹了。不久,活路子就寬了,比如做花絲(首飾)。有一年花毛衣票,憑票可以買毛線,可那時人大多沒穿過毛衣,不會織,就去辦事處找人加工。辦事處的人估計我會織,就找我去了,其實我也不太會,可是為生活就應下來試試。我一織就是玩兒命啊。不久,兩個大女兒也跟著學。娘兒三個最多時一個月織9件。

還有剁麻刀,把舊麻袋剁開,然後用竹枝抽出絨來當建築材料。還有拆破鞋,加工一斤2分錢。反正是活全幹,不管錢多錢少,全家一起動手。比如織毛衣,我織身,大女兒織袖子,二女兒剛學,織糙的。有一次一個放羊的老頭,自己攢了點沒加過工的生羊毛,紡成線拿來了,挺粗挺髒的,給誰誰也不織,就找到我們家來,別看我們家窮,還和人家少要錢,平常的毛線加工一斤是4塊,我們覺得老頭窮,少跟他要錢,二三斤織了一個毛衣,還是開身的,怕老頭覺得粗羊毛扎手腕子,還給織的寬袖口的,最後要了5塊錢。老頭特別高興。平時我們織開身的還要加五毛,這次也沒要。我平時去服務站(街道上管分配活的地方),別人不愛幹的活我全幹。比如拆洗棉襖,磨刀人的棉襖又髒又破,拆洗別人不幹,我幹。什麼小孩的棉衣服,我也管。那時就是1962年以後,我也不再發愁了。

這一年郭篤民他們也集體摘掉了右派帽子,算留用職工了,連門口教養所的牌子也摘了。比過去鬆了,星期日可以出去,他們那裡離濟南30里,可以進城去吃飯館,一年還有一次探親假。但還不是普通公民,比方他探親回家,前腳進,後腳片兒警(分片管治安的民警)就來了,對他說:「不許出去,好好在家待著,要買什麼讓孩子去。」也不能調回來,他們那兒有的人,家在偏遠的地方可以要求回去,通州緊挨著北京,也不能要求回來。

1962年過年他探親來了,那時剛有東西,比方明太魚(一種朝鮮魚),乾的,還有干蛆,當然也是死蛆,一會兒街道上來人通知了:「來魚了,趕緊去買,一人一斤半明太魚!」也不敢放過啊,趕緊去買,過兩天又通知了來了,一人有一斤,反正那年過年,光明太魚每人就買了3斤半。那年過年,我花了八九十塊。現在聽著不新鮮,那會兒可是挺多的。把平時攢的錢都花進去了,這不單是為了過年,也是為了他第一次回來,覺得他身子虧,需要補。他也挺高興,那會兒因為活重,吃不飽,腿都腫了,看家裡也比那裡舒服,就不想走了,去看腿。可是人家不給開病假。他就把病情寫信告訴領導,但領導不讓他續假,還讓他馬上回去,他就馬上回去了。這說明他這時挺戀家的。

1958年郭篤民走後,我們搬了幾次家。

他剛走幾個月,街道組長們上我家來了,說:「你得搬家,這屋子要做大食堂。」那年,農村和城市都辦大食堂,他們讓我往東塔胡同搬,我知道東塔胡同那個地方在北門裡,快出城了,買東西、上學都不方便,全胡同只有一個水龍頭,而這邊院子裡就有水龍頭,我家連能挑水的人也沒有。而且這地方解放前住的都是掏糞工人一類的人,幾乎一間像樣的房子也沒有,所以我不願意去。可是不去不行,組長說:「不去就是社會主義的絆腳石,是絆腳石就得批鬥。」沒法子,我就從貢院胡同2號的三間北房搬到了那邊的兩間西房。那時房管局剛成立,還沒有修建隊,這兩間房好多年不住人了,特別破。我帶著4個從10歲到不滿1歲的孩子,像老鼠拖木杴似地好不容易才搬了這次家。因為拿不動,好多東西像郭篤民養花的花盆就扔了。這屋子滿處漏,有一夜下大雨,我把所有的能接水的傢伙都拿出來接水。一夜都沒睡成覺。

沒住幾個月,街道又挑這兩間房做食堂的會計室,讓我搬到當院的一間半東房去。

沒到1959年過年,又通知我這東房也要做食堂,也得搬。這回又搬回了貢院胡同。這樣,七八個月內我搬了三次家。越搬房子越小,間數越少。

最後讓我搬到了貢院胡同6號的一間小土房裡,也是滿處漏。這屋子太小,東西放不下,在家搞副業也不行,我就自己在11號找了一間15平方米的房子,也是間破房,漏雨,我又找人抹了房頂。

第一次鬧離婚

1964年,四清工作隊來了,我再拿活,什麼地方也不給我幹了。什麼意思呢?街道上就會這個,只要聽說你有問題,就不讓你幹活。可警察都不這樣,比如胡同裡的一個小伙子改造回來了,街道上也是很長時間不派他活,他家又窮,沒辦法,就去找片兒警。那個女片兒警就讓街道上給他活干,後來就去了修建隊。

街道上就是這樣,別的本事沒有,就會掐死人,什麼活也不給。我想了個法子,就去法院提出離婚,人家問我什麼理由,我說街道上不給我活幹。人家又問他掙不掙錢,我說他掙錢,可是掙得挺少。到山上開石頭,砸成一百多斤的塊兒,放在雙輪車上,拉到火車站,再裝車,還不能砸壞車,砸壞了得賠。我這麼一說,法院的人說,他和平常人還是不一樣,還是勞改的性質,不然不能幹這麼累的活兒,而且掙得這麼少。他說:「本來離婚得雙方面的,可你這屬於特殊情況,不用去他那裡,也不必他同意,我就可以發給你離婚證明。可是我不願意發給你。因為改造人就是想把他改造好,如果你要和他離了婚,他就心想,我都五十多了,還會再有家嗎?就會有抵觸了,也不會好好接受改造了。」我本來不想離婚,就是要他不同意這句話去了,現在他果然說了,然後他又說,我讓街道給你活。這樣我的目的就達到了,又回到街道服務站找活幹,還是什麼活都幹,一直幹到1965年年底。

1966年一開春,街道上就把人們招去開會,說「十四縫(紉廠)要找縫勞保手套的。自帶機器,一副0·24元加工費。我本來就會使機器,一聽這個,回去湊了點錢,借了點錢,到街上142塊就買了一台縫紉機。當天晚上就請人安上了,恐怕去晚了,沒地方放機器了,第二天就把機器搬去,開始做了。雖說是0·24元一副,可是又扣線錢,又扣管理費,發到手裡連1毛1也不到了。也就1毛多一點兒。不過我手快,挺短時間一天就能做15副了。有人一天只能做3副。結果就有人嫉妒,提出來限數。這樣到1966年8月底被紅衛兵轟走以前,我每天都做15副,能掙一塊六七毛錢。

那時大女兒初中畢業去了順義縣潮白河林場,月工資31塊,除了吃,還能剩下20來塊幫助家裡。二女兒初中快畢業了。眼看一家人就出了苦海,可是災難又來了,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始了。

起初,讓我們縫紉組的人一起學習「老三篇」,上面組織學習的人對「老三篇」還有極精闢的解釋:「『老三篇』不是老了,是老得學,所以叫老三篇。」組裡識文斷字的人不多,會計歲數大,階級覺悟不高,讓她念,她說念不了給我念,可我知道我不配念呀,就沒敢接。別人又接過去念,但還得我在旁邊當顧問。念了幾天,忽然有一天通知我到別處開會去,除我之外,組裡還有一個人是地主家屬,也去了。在會上就宣布那個人得回農村去,因為文革初期,所有的地富反壞右分子都得離開城市,要搞紅色城市,她算地主分子,自然在劫難逃。可還沒讓我走。

那時候,不但在會上宣布,通縣公安局還在最繁華的地段,閘橋的縣百貨商場櫥窗上貼出大字布告,公布全縣城該滾蛋人的名單。那天晚上,我還派幾個孩子去看「黑榜」,回來說沒有,我們還有點慶幸。可是沒過幾天,街道上來了一幫積極分子,給我的屋門口貼上一個白紙條,上寫:「在押反革命家屬」。告訴我:不許出去,不許亂說亂動。院裡有個姓劉的工人階級,和隔壁的地主分子劉家鬧彆扭,等不及就把紅衛兵請來了。

紅衛兵來了就抄他們家,砸花瓶,抄完他們家一看我這屋也貼著條子呢,就進來了,把箱子什麼的都貼上封條,但當時沒抄走。那天晚上,街道平時什麼也不管的組長這回積極了,帶著紅衛兵挨著門找有渣兒的人,找著(也不會找不到,因為早就被勒令不許出門了),就帶走。

(未完)

(執筆作者郭軍退休前為《中国青年报》主任编辑)

責任編輯:李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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