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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疫苗接種要求或適用於多達70%勞動力

一些在辦公室辦公的僱員。(Malachi Witt /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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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淇晴新西蘭編譯報導)在政府發布為企業制定的簡化風險評估工具後,一名健康和安全律師表示,疫苗接種要求可能適用於多達 70% 的勞動力,而非部長表示的 40%。

11月23日(週二),勞資關係和安全部長邁克爾.伍德(Michael Wood)概述了使用疫苗通行證企業員工的接種新要求,以及可供僱主判斷是否應要求員工接種的風險評估流程。

伍德說,估計有 40% 的勞動力將被疫苗接種任務覆蓋。

然而,健康與安全專家、Duncan Cotterill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奧利維亞.隆德(Olivia Lund)對Stuff新聞網表示,若使用政府的簡化風險評估工具,需接種疫苗才能工作的勞動力比例會高得多。

該工具給出4條標準,僱主必須至少滿足其中3條,才能合理要求僱員接種疫苗,包括僱員工作空間小於100平方米、與他人的距離小於1米、與他人接近時間超過15分鐘,以及為弱勢群體提供服務。

隆德表示,企業實行風險評估過程中,很容易在政府的估計值基礎上再增加 20% 至 30%:「可以合理地說,60% 到 70% 的工作需要接種疫苗的工人來完成。」

她說,週二的公告將為企業做決策提供確定性及信心,但12月3日前員工就需進行第一次接種,一些僱主可能沒有太多時間消化這些信息,「要是時間再長點就好了」。

隆德說,就業法仍然適用,因此僱主需要與受影響的員工進行協商和接觸,並為獲得反饋給出時間。

「一兩個星期並不足以正確地做到這一點,」她說。

她指出,企業需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應用風險評估工具,以符合他們對員工的誠信義務。

伍德部長曾表示,僱員在法庭上檢驗自己是否受到不公對待的合法權利不會被剝奪,該工具可以通過強有力且相對客觀的措施加以應用。

隆德說,目前尚未有關於僱主的風險評估受到質疑的判例法,但「毫無疑問,這會很快出現」。

國家黨職場關係發言人斯科特.辛普森(Scott Simpson)表示,企業可能正在開闢一個「僱傭關係雷區」。

「因未接種疫苗而被解僱的人極有可能採取法律追索,這對於只想繼續開展業務的僱主來說既昂貴又耗時,」他說。

責任編輯: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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