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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銀行卡 安省少年被要求還1.6萬欺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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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一名安省少年14歲時開始使用銀行卡,但一直不完全了解相關的服務協議細則。4年後他丟失銀行卡,被銀行要求對16,000元的欺詐支票負責。

據CTV News報導,安省Angus居民、18歲的湯普森(QuintonThompson)稱,他的銀行卡大約在一年前丟失,由於他花的是在夏季工作時掙的錢,他有一個多月沒有去檢查自己的銀行帳戶。

湯普森說:「在2020年11月底,我丟失了我的銀行卡。然後,可能在12月初,我報失並收到了一張寄到我家的新卡。」

有人得到了他丟失的銀行卡,並將一張8,026元的假政府支票存入他在滿地可銀行的帳戶,然後提走了這些錢。

發現沒人注意到該欺詐活動後,小偷又存入了另一張7,997.42元的假支票,並在接下來的幾天內從自動提款機取走了錢。在一個月的時間裡,累計有超過16,000元被提走。

湯普森說,一個月後,當政府將支票退給銀行並說它們是假的時,欺詐才被發現。他向警方和滿地可銀行的申訴專員提交了欺詐報告。

結果,湯普森被認定應對該欺詐案負責。理由是,他沒有及時報告丟失的銀行卡,並且一個月沒有檢查他的銀行帳戶。湯普森的家人被告知,他們需要還這筆錢。

湯普森說,他的曾祖母同意先幫他還這筆錢,他則同意未來把錢還給曾祖母。

CTV News的報導稱,他們作為媒體聯繫了滿地可銀行,銀行同意再次審查湯普森的個案。

滿地可銀行再次審查此事後表示,湯普森的家庭將獲得該16,000元的補償。

「我的祖母非常高興,她哭了。」湯普森說,「這消除了我們肩上的巨大壓力。」

滿地可金融集團的一名發言人表示:「在這類情況下,銀行必須考慮許多因素,我們很高興能夠以家人滿意的方式解決此事。」

該銀行提醒客戶,他們必須始終將自己的密碼保存在安全的地方,確保只有他們的指紋和面部身分標識存儲在移動設備內。如果他們的銀行卡、信用卡或用於銀行業務的智能手機丟失或被盜,或者他們的密碼可能已洩露,他們應在24小時內通知銀行。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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