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白毛女」的控訴:我們就是奴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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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河北廊坊市文安縣女子楊書娟因為土地被占,含冤上訪十幾年,父親遭冤獄三年病死,母親又被判刑長年監視居住,楊書娟被數次拘留、打斷手腳、漂泊京城,受傷後她的頭髮全白,成為一名當代的白毛女。

歷史上中共曾經杜撰一個「白毛女」,成為中共利用文藝宣傳鞏固暴力統治的典型。然而當今中國社會,卻出現了一個有血有肉的真實的白毛女的故事。

記者雖然接觸了不少中國冤民,但楊書娟一家三口深重的苦難仍令人感到震驚,她的遭遇揭露了中共治下的中國社會現狀。以下把她的自述整理成文:

我原來在農村教學,因為言語冒犯了大隊書記,他就不讓我教學了。我就種地,承包了十畝地種玉米(有合同),玉米半尺多高的時候,他毀青苗,把地強征強占過去了。後來我去北京就跟親戚家的哥哥做生意,掙了點錢。那時候還不知道上訪。

說來話長,2009年我因上訪開始被打壓,是當地被拘留最多的一個人,後來就開始叫我進看守所,其間把我的腿和手腕子都打折了。有法醫鑑定,粉碎性骨折,鎮政府開的車,把我裝在車裡面,拉到一個地兒就打我。

那個地界現在劃成雄安新區管理了。2014年9月25號,他們把我的腿打折,當時我報了警,也做了法醫鑑定,可是至今,一分錢的醫藥費都不給我。

現在我們鎮政府,每天都在逼我。我人在北京,但是每天都告訴我不讓我到信訪局去登記,然後就要一刀切給我60萬塊錢,訂個協議合同,分四年給我。四年之中不許我告狀上訪。

我醫藥費就花了大概近20萬,做手術、取鋼板。我就問了一個人啊,他撞得粉碎性骨折,花了30萬醫療費,然後私了人家老闆就給他50萬塊錢。我的受案回執是故意傷害,還涉及到政府打人,這個一刀切對我來說感覺是非常不公平的。

我父親當了8年海軍,他一上訪,地方就把他以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投入監獄三年,他在裡邊氣得得了癌症,放出來不到一個月就氣死了。其實監獄裡醫生早就查出病來,提前放出來讓他死在家裡邊。

我父親還得了痴呆症,從監獄出來就是痴呆症,在裡面這三年帶恨帶怨得了這種病。在裡面也遭到毆打,因為他出來以後他腿上、身上都有傷。我父親2016年離世,冤死。

也是因為上訪,我父親跟大隊書記鬧得特別厲害。他當過兵,但沒動手沒打人,他都七十多歲了,在派出所拿著拳頭懟了人家一下,人家就說他打人了,定個罪名送進監獄。

律師說,根據我父親的身體狀況,再根據他的案情,不適合羈押。但看守所說,政府要羈押他,必須進監獄。政府是要我們老百姓死,我們真活不了。要我們進監獄我們就得進監獄,他對我們就是想打就打,想抓就抓。全國都是這個樣。

之後我母親又進監獄。2017年中共大九大維穩。我母親廊坊老家那邊,家裡都是那個暗鎖,可以隨時鎖上門,可是派出所的所長用萬能鑰匙打開門,把我母親強行放在車上,直接就拉到石家莊女子監獄。

進監獄一年,一年出來以後,一點都不給解決問題,連我們想把地要回來生存他都不給,老百姓種地為生,到現在也不給。他不給解決,無奈當中我母親又去了中南海告狀。2019年大閱兵,縣法院還是以一個尋釁滋事罪名,給我母親判刑一年半。

我們把材料發給政法大學的教授、研究生,然後廊坊中級法院發來一個裁定書,說一審有問題,讓縣級法院重新審理,從2019年8月至現在,也不給我們開庭。我母親一直監察居住,快要將近兩年了,半年以後,就又下一個條文,繼續監察居住。

關於土地問題,我們手裡面還有一個最好的證據,村書記違法批准占地四十多畝,足以構成刑事犯罪。我們一直上訪十多年要求他移交司法機關,至今國土資源部就是不移交。我在北京,每兩個月去一次國土資源部,不給任何答覆。

我們告狀目的就是大隊書記哪怕他有錢有勢有權,哪怕他不進監獄,能判決說他是違法了,我們家也就感覺申了冤了。我們就是要他黑字落在白紙上,判決書寫上他違法了。我們明白他可以監外居住,有錢可以不進監獄,但是最起碼我們可以拿到那個判決書。

但是做到這一步是很不容易的。楊金柱律師、徐昕律師,好多律師跟我談走法院程序,大隊書記違法占地,政府監管不力,文安縣國土資源局也是監管不力,拔出蘿蔔帶出泥,這是一個串案。

我們在縣級法院,在沒有任何私人關係、沒有錢的情況下,即使我們有這麼好的證據,也會判輸。再想翻案是很難翻的。就像我母親進了監獄,再想翻了公檢法的案,他寧可跟你談,進監獄一年,就給你母親10萬塊錢賠償,不讓她再翻這個案子了。但是我們沒有同意。

就是說,作為我們老百姓,一個案子定性錯了,再想翻案是很難很難的。因為說良心話,中國沒有司法,中國的法律是為權力服務的,是為地方政府貪官污吏服務的。

我這麼一連串的事他現在就給我60萬買斷,還要我4年拿到,所以我是一萬個不同意。我是看不上他這60萬的。我維權在北京住了十多年,吃的苦遭的罪,睡大橋、睡馬路,撿菜撿飯我都干過。我現在寧可餓不死,過最痛苦的生活,我不想著要他60萬塊錢一刀切。

2016年「兩會」之前,2月份,他們從北京抓我,把我塞到車上,直接送到霸州看守所,每天24小時受到非人待遇,戴上手銬,不讓我洗臉,大小便給我一個水桶,他們特別壞,每天讓一個犯人給我倒屎倒尿,我不吃飯只有尿。

關押110天放了我了,給我定個取保候審。從2016年到現在,我拿到了一個國家賠償金,就賠三萬多,又賠了我一萬塊錢精神傷害,那就給了四萬四,我是經過法律、法院賠委會判決才敢要這個錢。雖然錢不多,但是我拿到國家賠償金,證明他們拘留我是打擊報復、栽贓陷害,瘋狂打壓我。通過法律讓真相大白於天下,真正違法犯罪的人是他們,而不是我。

我的身分是單身,50歲了。因為我上訪是多年,不上訪的人是不想跟上訪人結婚的,你想嫁給一個不上訪的人是做不到的。社會把我們上訪人也看成是另類,認為我們是愛找事的人。

記者:你們是怎麼拿到村書記非法批地的證據呢?

楊書娟:拿到這個證據是非常艱難的,也就是說打擊報復我父親,其實是有很多原因的。得罪了地方政府,所以他才想方設法讓我爹進監獄。

實際上咱們拿到的這個證據是41.99畝,大隊書記自己強占了16.11畝,違法建築,建的住宅、廠房。把地給了跟他關係相當到位的朋友、外村的人,而我們本村的人沒有。

他們沒有住宅證,我們都想盡一切辦法找鎮上、縣裡邊,要求相關部門來查處,最後因為我父親三番五次地上訪,有的時候也拍桌子,讓他們給查,無奈查出來41.99畝,再往下他們就不查了。

根據國家土地法,基本農田10畝可耕地、20畝其它用地違法批准了,這就構成刑事犯罪。

再下查還有很多,他實際上違法批准占地得有一千多畝地,因為查了以後他牽扯到河北省。我們河北省違法批准占地這種現象,包括全中國毀害耕地太多了。農村簡直都是打工的,沒有人種地。所以咱們吃的都是轉基因。

我們就到了廊坊市國土資源局,當官的給我們縣國土打電話了。罵他們,「……怎麼跟你們說的,三番五次,五次三番,說了多少遍,這件事不要弄到上邊來。.……現在弄到上邊來了」。那話就是說不能把違法批准占地的事捅到廊坊來。

然後無奈當中該官員就給我們出了證據了,蓋著廊坊市國土局的公章。當官的還給我們敬了個禮,那意思他們錯了。

我們拿上這個國土局的證據,就走信訪。我為什麼不走法律呢?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中國的法律,中國是沒有法的,(百姓)也沒有權利,中國是權大於法的,我就不敢走司法程序,串案我是打不贏的。我害怕,所以我才走信訪。與魔鬼打交道的人,就是上訪人。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葉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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