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前巡視組組長曹晶被開除黨籍

【大紀元2021年04月08日訊】4月8日,中共海南省委巡視組組長、省公安廳前巡視員、海南省儋州市前政法委書記曹晶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官方通報指控曹晶對抗審查,違規收受禮品、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私自留存涉密材料,夥同親屬大肆收錢斂財等。

現年64歲的曹晶是湖北武漢人,但長期在海南省公安系統任職。在1988年海南省從廣東省分出前,曹晶曾在廣東省海南行政區任職,包括定安縣公安局政治保衛股民警、副股長、公安局政四科業務組組長(副科級)、公安局(廳)八處副科長。

1989年起,曹晶歷任海南省公安廳技術偵察處五科科長、副處長、處長;2000年9月起任海南省公安廳行動技術處處長;2008年9月起調任海南省儋州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0年7月起不再兼任市政法委書記,但持續任儋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2年7月起還兼任該公安局督察長。

2014年9月起,曹晶任海南省公安廳紀委書記;2016年8月至10月,任海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第一副督察長,2016年10月任海南省公安廳巡視員;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海南省委巡視組組長;2020年4月被免去海南省委巡視組組長職務,辦理退休。

曹晶退休半年後,於2020年10月16日被通報遭調查。

據曹晶履歷可見,當江澤民集團開始發動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時候,曹晶任海南省公安廳行動技術處處長,2008年9月起更擔任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海南省儋州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之後,曹晶的職務一直同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安系統有關係,可見其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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