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國務院公報 湖南莫其兵歷經冤獄和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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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13日訊】2021年6月13日,莫其兵帶著電擊的傷痕,走出了杭州浙江省第二監獄的大門。他需要去原判法院拿回被扣的身分證、手機、銀行卡,才能開始正常的生活。但是,長沙市芙蓉區公安局等部門派人將他強行拖上高鐵,帶到長沙的一個集中營看管。

7月2日,莫其兵在被非法關押18天後,申請辦身分證也不被受理,後被強行送回老家湖南省益陽市的橫板橋村。

莫其兵擁有大學學歷,是計算機方面的人才,他的遭遇是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縮影,是中共製造的人權巨難的冰山一角。

修煉身心受益 講真相慘遭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莫其兵於2008年通過電子郵件接觸到法輪功真相,繼而走入修煉,從此身心愉悅,無病一身輕。多年來,莫其兵持續地向民眾講述自己的修煉體會以及更多有關大法的真相,為此,他多次被湖南當地主導迫害法輪功的「610」、公檢法司機構非法抄家、抓捕、勞教、判刑,受到酷刑折磨,也曾「被失蹤」。

2016年,莫其兵結束了三年半的冤獄迫害,為了維持生活、供養八旬老父,他前往浙江寧波打工。

在工作期間,莫其兵向市民傳播國務院公報2011年28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第99、100條),告訴人們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被廢除的真相。就因此事,2017年12月14日,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國保大隊和鄞州區姜山派出所合謀祕密綁架了莫其兵,將他關押在寧波市海曙看守所。

莫其兵在看守所裡拒絕穿號服,警察給他戴上手銬和腳鐐,還指使犯人對莫其兵輪番毆打虐待,他們曾在晚上把他的內衣、棉衣、內褲全部灌水濕透,還不讓他脫衣。

被寧波市鎮海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

2018年5月,寧波市鎮海區檢察院將莫其兵構陷到鎮海區法院。準備開庭前,法官徐俊美在看守所與莫其兵對話時稱,法輪功是什麼她很清楚,所謂天安門自焚、圍攻中南海、不讓吃藥等謊言,她也清楚是怎麼回事,還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她也知道。她說,法輪功這麼好,你就自己煉好了。

但是在法庭現場,當莫其兵準備就法輪功不是X教展開辯論時,法官馬上說,這個不能辯論。當莫其兵提到《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已經撤銷了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的事實時,公訴人沒有反駁。

然而,就在事實真相一目了然的情況下,2019年3月21日,莫其兵被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

在浙江省第二監獄遭受電擊等酷刑

2019年4月16日,莫其兵被非法押送到浙江省第二監獄,當天晚上因為煉功被送到701分監區嚴管隊。

4月18日下午,因為莫其兵不配合唱中共邪黨歌曲等項目,獄警羅加文(綽號老虎)用束縛衣把莫綁了起來,用幾根電力很強的警棍(火苗有一支鉛筆那麼長)在莫其兵的頸部、陰部、腿部等部位噼啪噼啪地電不停,莫其兵痛苦地喊叫。羅加文又迅速地將電警棍插進莫其兵的口腔,電擊他的舌頭,一根電棍的電流用完,又來一根。

「包夾」犯人說,(電擊的)標準配置是電口腔和睪丸,還模仿過去法輪功學員被施加各種酷刑時流露的痛苦表情。莫其兵的全身被電流燒得傷痕累累,至今還有大面積的傷痕。

莫其兵問能否和教育科的人對話,他要給監獄領導寫申訴信,能否給筆和紙。獄警說必須寫「三書」、「五書」(所謂「悔過書」、「保證書」、「認罪書」等)後才可以讓你寫申訴,還稱:沒有人會和你對話,一切都是強制和暴力。教育科警察孫洪程聲稱:我們有的是手段,不轉化就要折磨到死。

2019年12月,莫其兵寫了一封申訴書,其中講述了法輪功真相,同時揭露了獄警對他的虐待和強制「轉化」。教育科的警察及副監獄長楊劍收到信後,馬上對莫其兵加大迫害。楊劍專門制定了詳細的迫害計劃:將「包夾」(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增加到7人;冬天晚上睡覺時,手要放到外面受凍,隔一段時間就扯被子;通晚都有人值班坐在莫的床邊;白天每隔1小時脫光衣服示眾,唱邪黨歌;必須從心裡轉化;沒收了他的判決書起訴書及申訴材料底稿;食品也沒收,故意不讓他吃飽,不准加飯。

2020年2月2日,403監區指導員劉洋拿來3根電警棍,指揮警察電莫其兵,但沒有人動手。於是他指揮囚犯把莫其兵拖到警官辦公室的廁所,逼他唱邪黨的歌曲,被拒絕後,就長時間電擊莫的陰部等部位。

3月15日,莫其後向政委陳振華反映酷刑的事,陳振華稱會有人找莫談話的。後來,403監區副指導員馬順龍對莫其兵稱,調查發現,沒有他說的酷刑這回事。

2020年3月下旬,莫其兵突然被轉到701分監區,每天白天,6個人分三班對他進行站坐等體罰,分監區指導員還指使犯人脫光他的衣服,對他電擊。後來監獄把他們認為比較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集中到701和702分監區,今年2月24日和3月16日先後被迫害致死的岳彩雲和黃慶登當時都在那裡。

目前,莫其兵與父親同住,因為沒有身分證,手機和銀行卡仍被扣押,家中一年總收入就是老人的殘疾人補貼1300元。

今年4月,原北京律師賴建平向大紀元表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非法」,而且「慘無人道、喪盡天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獄及相關機構,不論授權迫害者,還是執行迫害者,從上到下,最終都要被追究責任。

(附:明慧網報導原文

文字整理:俞音;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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