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判法輪功學員 吉林法官王榮富被舉報到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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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07日訊】原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現德惠市法院刑事庭法官王榮富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家屬和律師的辯護權,家屬的旁聽權,態度蠻橫、言語粗鄙。他直接主審冤判法輪功學員19人、非法庭審8人,間接造成2人死亡,多個家庭破散。

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二十九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參與迫害的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

德惠市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王榮富現被舉報到海外明慧網。

剝奪家屬和律師的辯護權

吉林農安縣8名法輪功學員趙秀蘭、孫鳳仙、高曉歧、張敬元、于姣茹、孫秀英、蔡玉英、單為和,於2020年7月15日被綁架,關押在農安縣看守所,遭構陷到德惠市檢察院、法院;2021年4月9日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庭審。

承辦法官王榮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剝奪多位當事人律師辯護權、親友辯護權,及旁聽權;在和律師和家屬溝通時,徇私枉法、言語粗鄙。

2020年11月16日,一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要做親屬辯護,與王榮富溝通。王說:「親屬辯護?你把你自己咋看著那麼高呢?」「我發現你現在有點不自量力了吧?」

他還威脅說:「正常辯護,可以,看你什麼態度。你要『××』態度不好的話,就給你媽辯護重了。」

11月24日,家屬依法向德惠法院遞交親屬辯護閱卷與會見申請書,並於25日電話詢問王榮富要求書面回覆。

王榮富依然態度蠻橫、侮辱謾罵,「給你個屁給你!給你啥!不給你!」「你狗屁不是,你辯護啥你辯護?」

王榮富違法要求辯護律師出具不信仰法輪功證明,否則不能上庭辯護。

12月18日,家屬向王榮富詢問律師出具證明的事。他謾罵當事人的辯護律師:「就是不讓他上庭就告訴他。北京的律師……,跑這兒來裝來!」

他還聲稱:「殺人犯都可以(請律師辯護),啥犯都行,就法輪功不行。」

有律師問他能否出具法院依據,為什麼讓律師出具不信仰法輪功證明。他答,省政法委、市政法委、省高院、市中院都有規定,文件保密,不出具。還說,不願意配合拉倒,「不出具材料就別想上庭」。

對兩名法輪功學員的離世負有責任

2018年5月11日上午9點,德惠市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孫桂昌、肖永芬夫婦。兩人否定所有給他們構陷的罪名。

肖永芬當庭說,法輪功書籍是教人做好人的寶典,真相資料是告訴人們躲開大劫難、保平安的好方法;還告訴他們,拋棄「假、惡、鬥」,記住「真、善、忍」,就能保命。

審判長王榮富說:「不管你是正的還是反的,只要承認是你的東西,就(給你)定罪。」

孫桂昌和肖永芬夫婦均被非法判刑7年,於2018年11月份分別被祕密劫持到公主嶺監獄和吉林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2020年1月31日,肖永芬在吉林長春女子監被迫害致死。

王榮富對肖永芬的離世負有主要責任。

2019年2月28日,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賈曉秋,代理審判員黃麗豔、陪審員劉豔對德惠市的法輪功學員劉建英非法冤判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20年1月,劉建英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時任刑事庭長王榮富對劉建英的非正常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要求律師只能做有罪辯護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姜學富,男,約六十歲,曾是德惠市公安局城管派出所的警察。妻子張渝是德惠市幼兒教師。

2011年3月4日,張渝因講法輪功真相被幼兒家長構陷,而被警察綁架,姜學富也一同被綁架。

9月份,他們的家屬請了律師。當律師到法院辦理相關手續時,王榮富對律師說:「你要是為他們做有罪辯護,我們就開庭,你要是為他們做無罪辯護,我們就不開庭。」

王榮富還告訴家屬,兩人(張渝夫婦)的案子都是上面安排好了的,他只是執行照辦。此外,家屬不准旁聽。

9月7日,張渝夫婦被非法庭審,王榮富剝奪了律師辯護權及部分家屬的旁聽權。

2011年11月10日,時任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庭長王榮富非法判刑張渝和姜學富各4年。12月中旬,張渝被轉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姜學富從九台看守所轉到四平監獄。

王榮富的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王榮富
中文姓名拼音:Wang,Rongfu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2年7月12日
工作單位名稱:吉林省德惠市法院
職務:刑事庭法官
電話:13904397090
惡人榜編號:E000068237

王榮富

遭王榮富枉判的19名法輪功學員一覽表見下文:

明慧網:自稱枉判逾百法輪功學員 德惠法官王榮富犯罪事實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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