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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41層公寓樓僅1部電梯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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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報導)帕特里克·科特(Patrick Cote)租住在多倫多怡陶碧谷社區,一棟高41層的公寓內。

科特對CTV說,公寓樓有四部電梯,最近,一部電梯壞了一個月了。剩下的三部電梯中,一部總是被住客預定了用於搬家,「有時,41層樓僅一部電梯可用」。

數週來,科特一直在聯繫房東,要求對方儘快修復電梯。對方回覆,他們無能為力,科特得直接找公寓管理委員會。但委員會也沒帶來任何改善。

一個月支付3,600元的租金,卻得不到正常進出公寓的服務,科特感到不滿。關鍵是,電梯服務不正常,整棟樓的住客心情都不好,影響到大家和睦相處。

多倫多市中心公寓住客莎琳·亨利(Sharlene Henry)遇到了類似的問題。她住在27層,公寓的四部電梯最近壞了兩部,數週過去了,還沒修好。另一部經常被人預定。

在安省,電梯由安省技術標準和安全局(TSSA)監管。但該局沒有規定建築物內應安裝多少部電梯,也沒規定居民用電梯壞了,應該在多長時間內維修好。

多市的管轄範圍,也僅限於電梯必須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並保持清潔。

ARCH殘障法律中心專職律師漢娜·李(Hannah Lee)表示,這不只是居民進出不便問題,這關乎人權,與殘障人士或行動不便者和老年住客息息相關。

她認為,應該制定某種立法,列明居民樓需要配置多少部電梯,並規定對電梯進行定期維修。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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