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榮民 紐約經文處11‧14辦理行動領務服務

人氣 1

【大紀元2023年11月04日訊】為免大紐約地區年長榮民舟車勞頓,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中華民國旅美老兵自強同心會合作,在11月14日(週二)上午10點在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大禮堂,由領務祕書受理「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及「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註銷)報備聲明書」的文件證明申請案件,歡迎轄區內的榮民朋友多加利用此一服務。

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領務祕書11月14日上午將於紐約僑教中心「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及「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註銷)報備聲明書」的文件證明申請案件。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領務祕書11月14日上午將於紐約僑教中心「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及「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註銷)報備聲明書」的文件證明申請案件。(經文處提供)

經文處另提醒,每年12月是中華民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受理海外榮民提繳就養驗證聲明書的期限。凡是曾經向國內榮民服務機構完成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報備手續的榮民,都可以向經文處申辦上述兩聲明書驗證,以便向國內相關安養單位請領就養金,不必親自返國辦理。

榮民可於上述時間攜帶:(1)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並附影本乙份、(2)文件證明申請表、(3)「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或「(註銷)報備聲明書」、(4)最近兩個月內的個人生活照片乙張,到場辦理上述文件之驗證,所需費用每份美金15元。

符合請領就養金之海外榮民倘無法於上述時間到場申辦,仍可選擇由本人先上網預約後,親自前往經文處辦理或委託他人至經文處申辦,及郵寄辦理等任一種方式申辦上述驗證。

詳細說明可至經文處網站(鏈接:www.taipei.org),點選「領務」(護照、簽證、文書認證及各項表格下載),接著點選「文件證明」,至「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文件證明申請案應注意事項」欄目下載表格,經文處會在收到聲明書後驗證並轉報退輔會處理,以照顧轄區內退休榮民朋友之權益。

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地址是皇后區法拉盛41路133-32號(133-32 41 Rd. Flushing, NY 11355)。

責任編輯:鄭樺

相關新聞
紐約經文處舉辦「台灣友誼之夜」 蕭美琴感謝友邦支持
經文處教育組教師節餐會 感謝主流台裔老師
駐紐約經文處盛大舉辦中華民國112年國慶酒會
紐約華埠慶雙十 經文處:台海和平即國際和平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