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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 雇主不得強迫員工在公共假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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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根據聯邦法庭的一項裁決,雇主如果強迫員工公共假日工作,而不給他們選擇休假的權利,可能會惹上麻煩。

聯邦法庭已在建築林業礦業能源工會(CFMEU)起訴礦業巨頭公司必和必拓(BHP)的案子中作出了有利於工會的裁決。三位法官認為必和必拓要求員工在公共假日上班,違反了《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這項裁決將推翻雇員現有合同中的任何條款。

2019年,必和必拓公司通過其內部勞動力招聘公司Operation Services,要求昆州中部的多尼亞(Daunia)礦區的85名員工在聖誕節和節禮日上班12.5小時。

員工的合同上寫道,他們「可能會被要求在公共假期工作」,而只有6人被隨機選中在那個聖誕節休假。

85名在聖誕節和節禮日工作的員工沒有得到任何額外的工作報酬。

「那個必須是一個『請求』,而不是單方面命令的要求,將引發人們討論、談判和拒絕工作的能力,」裁決書上說,員工可以「拒絕要求(並休假一天),如果員工有合理的理由這樣做」。

據九號新聞網報導,建築林業礦業能源工會主席馬赫(Tony Maher)稱讚這一決定是「工作人士一次了不起的勝利,讓他們重新擁有了在公共假期工作上的真正選擇」。

「傳統上,礦業公司尊重員工在一年中的重要時刻與親友共度時光的權利,但在不間斷生產的壓力下,這一權利被削弱,」馬赫說。

「這一決定的結果是,礦業公司和所有雇主都需要更加尊重員工享受公共假期休假的權利,並想辦法提供選擇。」

該裁決認為「不管員工排班表或合同上寫了什麼,雇主只能向員工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

該工會表示,這一裁決可能意味著,公共假期間的員工排班表,必須以草稿的形式提交以供討論,然後才能安排員工在公共假日上班。

裁決書上說:「最終,在經過討論或協商後,如果雇主的要求合理,而員工的拒絕是不合理的,雇主可能會要求員工在公共假日工作。」

這意味著,鑒於工作的性質、雇主的合理期望、就業類型和工資水平,如果員工的拒絕是不合理的,雇主仍可以要求員工在公共假日工作。

這一令人震驚的裁決將對依賴倒班工作的公司產生連鎖反應。

馬赫表示,這一裁決的影響遠遠超出了必和必拓的範圍,將涉及更廣泛的採煤業和其它工作場所,並將對復活節和澳紐軍團日(Anzac Day)產生影響。

如果資源、物流、零售、賓客招待服務、醫療和緊急服務等行業的雇主在公共假日自動安排員工上班,他們可能會受到民事處罰。

澳洲工業集團(AIG)總裁威洛克斯(Innes Willox)表示,在許多行業,員工通常必須在公共假期工作是「非常普遍的」。

他說,許多這樣的雇主現在則需要向員工發出單獨的「請求」,讓他們在假日上班。

「這個案例證實了我們的職場關係系統不可行的複雜性,」他說。

「它提供了一個例子,表明我們的職場關係法甚至會導致澳洲最大的雇主,甚至法庭,在準確確定什麼是我們的職場法律所要求的內容時犯錯誤。」

聯邦法庭尚未決定對必和必拓的違規行為處以何種懲罰。

必和必拓可在28天內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必和必拓一名發言人表示:「我們正在審視這一決定,並考慮上訴方案。」

責任編輯: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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