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推遲對墮胎藥可用性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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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戴芙若綜合報導)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週三(4月19日)發布命令,推遲對下級法院限制墮胎藥的裁決,讓大法官們有更多時間考慮這個問題。

阿利托上週發布了類似的命令,當時他表示法院將在美東時間週三晚上11點59分之前做出裁決。新的命令將裁決截止日期推後兩天至4月21日晚上同一時間。

此案是自大法官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以來,最高法院審理與墮胎相關的最重要的法律糾紛。

近一年前,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判決,結束了聯邦對墮胎權的保護。自那以後,十多個州已採取行動取締或嚴格限制墮胎程序,而其它州則試圖成為尋求墮胎婦女的避風港。

然而,藥物流產在美國仍然繼續存在,並占美國所有墮胎的一半以上。

墮胎藥米非司酮(mifepristone,又稱RU-486)於2000年獲得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批准,近年來其使用管制已被解除。在拜登政府的領導下,FDA在零售藥店普遍提供此墮胎藥,包括郵寄的方式。

問題是FDA監管米非司酮的權力範圍。

法律爭議始於去年11月,代表反對墮胎的醫生和醫療團體的「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對米非司酮的使用提出質疑。他們爭辯說,FDA在批准該藥物時選擇了「政治而不是科學」,並敦促最高法院停止批准該藥物。

反對墮胎者在德克薩斯州阿馬里洛(Amarillo)提起訴訟。

前總統川普(特朗普)任命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馬修‧卡斯馬里克(Matthew Kacsmaryk)於4月7日發布了禁令,暫停了FDA對米非司酮的批准,此案迅速升至最高法院。

該禁令被美國第5巡迴上訴法院部分推翻,但上訴法院保留了限制,懷孕婦女只能在孕期7週內獲得該藥物,而不是10週,並且不能通過郵寄方式獲得。

然而,情況變得復雜,17個民主黨領導的州和哥倫比亞特區提起單獨訴訟,而華盛頓的一名聯邦法官已命令FDA根據現行規定保留米非司酮的使用權。

拜登政府表示,這些裁決相互衝突,給FDA造成了難以為繼的局面。

拜登政府和總部位於紐約的藥物製造商丹科實驗室(Danco Laboratories)已要求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下級法院對米非司酮施加的使用限制,至少到最高法院審判該案件期間。他們說,如果對藥物的限制生效,想要這種藥物的女性和藥物提供商將面臨混亂。

製藥公司、醫療組織、前FDA官員、250名民主黨國會議員、民主黨領導的城市和州以及自由利益集團都在支持政府和丹科。

因墮胎而受傷害的婦女、反對墮胎的醫療團體、近150名國會共和黨人和共和黨領導的州都支持限制米非司酮。

米非司酮與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一起服用,首先阻斷維持未出生嬰兒存活所需的激素,引起痙攣和宮縮,然後將死胎從母親的子宮中排出。

根據丹科的說法,自2000年米非司酮獲得批准以來,全美已有500多萬婦女使用它以及米索前列醇來誘導流產。

該藥物在終止早孕方面有97%的有效性,但據製造商稱,大約3%的服用該藥物的女性「需要因持續妊娠、大出血、不完全排出或其它原因(如患者要求)進行手術干預」。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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