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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監督條例躺立院?綠稱無擱置 時力籲排審

圖為立法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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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台總統候選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拋出重啟服貿的論述並指出兩岸監督條例在立法院被擱置,引發論戰。對此,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林志潔日前透過臉書表示,這是不理解現行法已規範了如何開啟協商,並無擱置;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說,兩岸條例的修法是處理政治協議而非貿易協定,貿易協定的監督應該要回歸《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處理。

林志潔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是因為ECFA第四條所由來,由兩岸協議彼此開放保險、營造、健康、旅遊、娛樂、文化、運輸等金融與非金融的事業與產業,但當時過程未能與各界充分溝通、欠缺配套措施、加以審查過程草率,引發社會抗爭。

林志潔指出。中國與台灣間存有敵對關係,近年來更處處打壓台灣,與一般自由平等的對等主體有異,很難有對話空間,在處理上,和一般的貿易協定必須有所區隔。這也是台灣長期以來,在對外關係和投資審查上,均將中國與其他國家區分開來的原因。

因此,林志潔強調,與中國間的貿易協定並非不能討論,但是兩岸若要有協議,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尤其不能傷害台灣的國家安全。

林志潔表示,因為服貿協議曾有的爭議,陸委會與立法院早就修正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五條之一、之二,並增加了第五條之三,以取代之前曾有政黨提出的兩岸監督條例,條文中明文規定,各地方政府非經行政院授權,不得與中國以任何協商簽署協議,並詳細規定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應如何進行評估與開啟。

林志潔解釋,依現行法,涉及憲政或重大政治影響性的協議,若要開啟協商,需要立委的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的四分之三同意;而在協商後所撰擬的草案,還需要立委的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的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通過該協議,是非常嚴謹的門檻。

林志潔說,如果熟悉中國國家安全法就該知道,服貿當然是與政治重大相關的協議。因此「被擱置」的說法,是不理解現行法已規範了如何開啟協商,並無擱置。

此外,林志潔認為,貿易協定最大的問題並非重啟與否,而是必須解決受開放影響的產業,應如何給予補償或建置配套措施。更重要的是,2013年時還沒有5G產業,而今資通訊業與國安息息相關,必須重新審視過去的內容,有的項目在過去幾年早已開放,有的現在不適合開放,一定要檢討其範圍與清單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的威脅。

對此,邱顯智表示,當前國際形勢下沒有重啟服貿的可能性,然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立法院已完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5之3條,未來規定兩岸間若簽訂服貿協議,門檻必須比照修憲的說法完全鬼扯,刻意擴張5之3條的法律效果。

邱顯智指出,2019 年修法時陸委會就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兩岸政治議題具有憲政及重大政治影響性,不同於經濟性、事務性、功能性的一般協議。未來立法通過後,兩岸洽簽政治議題協議,適用兩岸條例的處理程序,一般性協議則適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處理程序。」。

邱顯智說,當時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也強調不具「一中原則」的ECFA不屬於政治協議,柯建銘的說法不攻自破,只是為了掩飾民進黨不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怠惰。因此他也邀請林志潔,公開辯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之3條的法律效果,不要在反服貿、制定監督條例上打迷糊仗。

邱顯智強調,兩岸條例的修法是處理政治協議而非貿易協定,貿易協定的監督應該要回歸《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處理,所以他呼籲下個會期直接排審《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才是十年不忘初衷的318精神。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他在2017年3月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時,為了回應太陽花跟民進黨選前訴求,他排了兩天有關兩岸監督條例的審查,從九點宣布開會,但民進黨一直杯葛,結果就是兩天通通流會,非常明顯民進黨一樣是雙標,騙選票。

曾銘宗指出,柯建銘日前說,後來民進黨有修兩岸關係第五條之三,機制都放進去了,但是柯建銘很健忘,因為兩岸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是涉及政治方面的監督,有關憲政或者是政治重大議題的監督,當時太陽花學運是針對服貿,也就是經濟方面的議題,柯建銘以為人家不會去看。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規定,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九十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或重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締結計畫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同意,始得開啟簽署協議之協商;前項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係指具憲政或重大政治影響性之協議。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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