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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拒測罰18萬 花蓮分署查封不動產繳清

家人代為繳清罰款(花蓮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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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花蓮報導)喝酒開車是最危險的行為,拒絕酒測更是非常不理智的行為,如果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就會造成更大的損失,花蓮一位駕駛人因拒絕酒測遭到重罰18萬,實在是得不償失,又如果是無照駕駛者,不僅會造成別人的人身安全,也會造成自己的人身安全,因此大家一定警惕,遵守交通規則人人有責,共同守護大家的安全。

無照駕駛又拒絕酒測的罰單
無照駕駛又拒絕酒測的罰單(花蓮分署提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持續強力執行酒(毒)駕案件,有位設籍花蓮縣萬榮鄉的羅姓男子,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又無照駕駛,被交通部公路總局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法開罰新台幣(下同)18萬元,羅姓義務人另欠繳2筆交通違規罰單及地價稅1筆共199,379元均移送花蓮分署執行。經花蓮分署3次扣押存款,書記官並親赴羅男家裡現場訪查仍置之不理,該分署於112年5月間查封羅男名下不動產,促使其終在112年8月18日由家人出面將欠款一次繳清。

花蓮分署表示,這位羅姓男子為酒駕累犯,曾有不能安全駕駛之刑事紀錄,109年5月26日約晚上7點半,羅男在萬榮鄉紅葉村騎乘機車經鳳林分局攔檢,卻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重罰18萬元。

拒測案件110年8月移送強制執行後,花蓮分署於110年至111年間,曾3次扣押羅男金融帳戶存款,但僅扣到4,171元,與欠款金額相差懸殊,書記官111年1月間到羅男家中現場執行,會晤羅男家人並苦口婆心勸繳,又交付限期繳納通知單,仍石沈大海無任何回應。花蓮分署只好在112年5月查封羅男名下萬榮鄉房地作為保全,義務人家人知悉不動產被查封後,主動聯繫並籌措款項,於112年8月18日帶著二疊現金一次繳清199,379元。

花蓮分署表示,酒駕事件令人觸目驚心,酒駕不僅讓駕駛人自陷危險,且好比不定時炸彈常造成無辜用路人不幸喪命,為保障國人人身安全,花蓮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酒(毒)駕裁罰案件,請義務人勿心存僥倖,應儘速自行繳清案款。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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