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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中共聯繫 加銀行創始人被勒令從銀行撤股

加拿大財長方慧蘭勒令第一財富銀行切斷與三創始人的所有聯繫,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防止洗錢及未經授權共享敏感信息。(Adrian Wyld/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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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財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已指示加拿大第一財富銀行(Wealth One Bank of Canada)的3名創始投資者撤出其股份,並命令該銀行斷絕與他們的關係。

據《環球郵報》報導,該3人是:多倫多保險高管咸生林(Shenglin Xian)、雜貨店巨頭歐陽元森(Yuansheng Ou Yang)和溫哥華房地產開發商陳茂華(Mao Hua(Morris)Chen)。他們因涉嫌與中共政府的聯繫,面臨聯邦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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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此3人被要求出售其在第一財富銀行的股份。該銀行則被勒令切斷與三人的所有聯繫,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防止洗錢及未經授權共享敏感信息。

第一財富銀行成立於2016年,總部位於多倫多。聯邦政府批准其為Schedule1銀行,可以處理存款及提供抵押貸款。在2021年的一份新聞公告中,該行自稱已成長為一家「擁有超過4億元資產」的金融機構。

行動史無前例

方慧蘭的指令,與近代史上對加拿大銀行施加的任何限制都不同,她援引的是《聯邦銀行法》賦予的權力,旨在保護國家安全或銀行誠信。

去年11月,方慧蘭已致函該3人,警告他們可能易受到中共政府壓力的影響,並表示擔心該行可能參與洗錢。不久後,他們辭去了銀行董事職務,但沒有撤資。

《環郵》2月發表的報導稱,自2021年以來,該3人一直受到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的調查,最近還受到聯邦財政部官員的調查。這些調查的相關細節尚未公開。

4月24日,《環郵》通過信息獲取法規得到的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管辦公室(OSFI)文件顯示,方慧蘭向第一財富銀行發出的書面命令顯示,她勒令該銀行「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切斷」與該3人,以及他們所控制或有關聯的所有組織的銀行業務關係。

「這包括禁止被點名的個人在銀行內擔任正式或非正式職位,比如員工、董事、承包商、顧問。」方慧蘭的命令說,禁止該3人向銀行提供商品或服務,「包括融資、營銷、供應、企業服務、辦公空間租賃等」。

在同一日期的另一封信中,方慧蘭命令該3人撤出他們在第一財富銀行的股份。

有關方面回應

第一財富銀行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保羅‧倫納德(Paul Leonard)拒絕透露,該3名股東是否已撤出股份。但他表示,銀行一直與政府合作,這樣能給銀行和利益相關者帶來確定性,「我們將在獨立董事會和管理團隊的領導下,繼續正常運營。」

陳茂華和歐陽元森仍未對此事做出回應。咸生林的代理律師格倫‧詹寧斯(Glen Jenning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的委託人「正在與有關當局進行定期溝通,並期望所有利益相關者都能得到一個好結果,使所有加拿大人受益」。因為相關的保密規定,咸生林目前無法發表評論。

財長的高級傳訊顧問傑西卡‧埃里圖(Jessica Eritou)拒絕討論具體細節,她說,財長「非常認真地履行她對加拿大金融業安全和穩定的責任」,但不合適對具體個案發表評論。

一系列保安要求

方慧蘭對第一財富銀行提出了一系列嚴格的國家安全保護措施,例如對所有員工進行審查、將多倫多總部遷至新的安全場所、搜查可能有的監控設備,以及禁止使用微信平台開展銀行業務。

她指示該銀行任命一名獨立的第三方監督員,並聘請兩名合規官員:一名負責安全合規,一名負責反洗錢和反恐方面的合規。另外,銀行雇員必須接受「高級培訓」,以符合《犯罪收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的規定。

對於此項財長令,前財政部副部長斯科特‧克拉克(Scott Clark)說:「我從未聽說過這樣的事情,在我的一生中絕對沒有。」

「部長這樣做時,表明這家銀行令人非常擔憂。」他說。

CSIS前局長法登(Richard Fadden)曾任總理特魯多及其前總理哈珀(Stephen Harper)的國家安全顧問。他說,很明顯,這些異常措施是用來「應對一系列異常情況」。

今年3月,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對第一財富銀行處以676,500元罰款,理由是該行沒遵守一些反洗錢的規定。

財長的指令,還包括禁止該3名股東,以及與其相關或受其控制的各方訪問銀行的數據;銀行員工必須報告該3人「出於與遵守這些條件無關的任何原因」而做的「任何溝通或嘗試性溝通」;銀行須確保其辦公室和建築物與該3人沒任何聯繫;銀行應儘快遷址。

「在簽署新的購買或租賃協議前,新地點及建議的安全措施,需提交給部長批准。」該指令說。

在遷址前,該銀行應受到嚴格監控,比如要求在辦公室安裝新的警報器和攝像頭,並切斷大樓房東擁有的所有攝像頭。該指令稱,銀行需馬上搜查所有地方及設備,看看是否有任何監控設備,並在以後每年搜查一次,「以確保銀行獨立性及運營不受損害」。

財長還要求,銀行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網絡安全檢查」,以識別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安全違規行為,並杜絕「未經授權第三方」共享數據。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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