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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確認4月1日起收電動車道路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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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夢熙編譯報導)據NZ Herald 1月16 報導,從2024年4月1日起,新西蘭電動車(EV)將失去長期以來的道路使用費(RUC)豁免。

該收費政策由交通部長西蒙布朗(Simeon Brown)確認,旨在確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無論駕駛哪種車輛,為道路的維護和保養公平的做出貢獻。

RUC繳費標準:電動車(EV) 每1,000公里76紐幣,與柴油車費率相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PHEV)每1,000 公里53 紐幣,另加管理費12.44 紐幣(線上)或13.71 紐幣(櫃檯)。

上屆政府為鼓勵電動車的普及,免除了電動車的 RUC 費用,布朗表示,該豁免原計劃在電動車佔輕型車數量約 2% 時結束,現在正處於這個階段。

根據新西蘭汽車協會(AA)的數據,駕駛者每年平均行駛12,000公里的道路使用費,相當於EV每年912紐幣,PHEV每年 636 紐幣,不包括管理費。

每年,政府從RUC 和汽油稅得到約 40 億紐幣的收入中,其中約一半來自後者,此舉將填補政府因電動車增長而在財政上出現的20億紐幣的缺口。

按計劃, 輕型電動車(重量在3,500公斤以下)將從4月1日起,繳納道路使用費。重型電動車將從2025年12月31日起繳納。

政府為鼓勵電動車的使用,將在2030 年之前補貼,推出1萬個公共充電器,並延長目前的能源效率和保護管理局(EECA) 計劃,該計劃已在全國範圍內,共同資助了約 1,300 個公共充電樁(其中700 個已投入運作),獲得約640 萬紐幣的補助金和1,820 萬紐幣的私部門捐款。 擴大計劃的細節尚待確定。

不需要在牆上充電的混合動力車(例如豐田普銳斯),電動踏板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都屬於豁免範圍。

每位電動車車主將在 4 月 1 日之前,收到 NZTA 的一封解釋該系統的信件。

提供虛假 RUC 記錄的個人,可被處以最高 15,000 紐幣的罰款。 逾期付款可能會被處以所欠金額 10% 的罰款。 根據 2012 年 RUC 法案,超過 3,500 公斤的電動車主必須安裝經批准的電子設備來記錄里程。

責任編輯: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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