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針對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指出,包括國防經費、撥補勞保基金、健保財務協助方案、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劃等都會受到影響。
台行政院:《財政收支劃分法》修訂不合理
中華民國行政院23日舉行「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版本說明記者會」,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20日修法後,大幅增加中央釋出財源,危及中央財政穩健,也使中央調劑地方盈虛與推動各項重大建設能力受限,另修訂後水平分配偏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將擴大城鄉差距。
中華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出席說明指出,財劃法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新台幣,以下同)(約120億美金),而在地方自有財源大幅增加後,再要求保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並不合理。此外,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中央承接的省府業務,應一併移回各地方政府辦理,且未來各部會計劃型補助款將優先檢討回歸地方或提高自籌款比率因應。
中華民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這些年持續有修訂財劃法的呼聲,行政院始終保持開放態度,但凝聚共識需要時間,財政部也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希望能廣納建言,但在野黨在未取得共識之前,即強行完成三讀程序,因此行政院必須負責任地提醒此次通過的財劃法版本將造成的問題以及哪些推動中的政策與計劃將被迫延期或中斷。
陳淑姿指出,財劃法修訂後,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占整體歲入的9%,連同一般性補助款2,501億元(約79.9億美金),占6%,兩者共占15%。省府業務仍留在中央,非常不合理,應併同考量事權劃分,否則恐造成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加碼非法定社會福利、未經審慎評估興建蚊子館等,影響地方財政紀律。
陳淑姿強調,財劃法修訂後,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甚至部分縣市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已大於今(2024)年度歲出預算規模,無須再自籌財源。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中央所承接的原省府業務包括老農津貼、勞健保費、省立學校與醫院等,亦應一併移回各地方政府辦理。
她也強調,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因此非依法律義務支出的其餘歲出1兆3,181億元(約421.4億美金),須刪減約28%。各機關專項計劃及基本需求9,071億元(約占29%)(約290億美金),受到影響計劃包括國防經費(不含人員維持費)、屆時撥補勞保基金、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劃、少子女化對策、治安維護相關經費、健保財務協助方案、提升醫療服務體質等。
此外,她說,公共建設經費2,644億元(約占8%)(約84.5億美金),科技發展經費1,466億元(約占5%)(約46.8億美金),受到影響計劃包括,省道改善計劃、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劃、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捷運建設計劃、鐵路立體化建設計劃、農田水利跨域整合永續發展計劃、整體性治山防災、污水處理建設計劃。
為均衡台灣各地發展,陳淑姿表示,中央政府透過「均衡台灣重大基礎建設計劃」,以提升相關公共建設經費補助方式,整體性規劃並協助地方政府推動重大建設,包括鐵路建設、捷運建設、公路建設、水資源開發、觀光及農業等基礎建設,未來年度仍需持續投注相當預算資源,倘無相關預算支應,將嚴重影響台灣未來均衡發展。
陳淑姿指出,財劃法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增加、財政能力也將增加,針對育兒津貼、汙水下水道建設等各部會計劃型補助款,中央未來將優先檢討回歸地方辦理或提高自籌款比率。
責任編輯:李夢回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