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寧出庭 法官再度建議她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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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張曉寧(Xiaoning Zhang)涉嫌殺害紐約知名律師、八九學運領袖李進進(Jim Li)一案,2月9日再次在王后區紐約州高等法院開庭。雖然張曉寧在去年底的認罪協議環節拒絕認罪,案件進入了審理階段(Trial),但在這次庭審中,法官再次建議她選擇認罪。

資料照。2024年1月26日,涉嫌殺害知名律師李進進的嫌犯張曉寧在王后區紐約州高等法院出庭。
資料照。2024年1月26日,涉嫌殺害知名律師李進進的嫌犯張曉寧在王后區紐約州高等法院出庭。(林丹/大紀元)

另外王后區助理檢查官提到,張曉寧在警局受審時,對自己不利的問題均回答:「我不知道」「我不記得了」;而對自己有幫助的問題,則配合回答。

在上一次的開庭中,法庭播放了張曉寧2022年3月14日在109分局接受警探審訊的視頻,紐約市警察局的持牌翻譯Jincheng Wong應檢方要求出庭作證。在審訊時,警方依照「米蘭達規則」(Miranda Warning),向張曉寧告知了她擁有的權利,包括她有權保持沉默或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她所說的話,有可能作為呈堂證供;她有權利聘請律師,與律師商量,如果沒有經濟能力聘請律師,政府可以給她提供免費律師;如果她找律師,在與律師商量之前,她有權保持沉默。

張曉寧2月9日進入法庭後,法官允許她坐下來,她的手銬被解開。

開庭後,王后區助理檢察官解說:在警察對張曉寧審訊前,已經依照「米蘭達規則」充分向她告知了她的權利;在她說想與中國大使館聯繫之後,警方接著向她宣布了兩項權利:她可以直接與律師打交道的權利,她有權保持沉默的權利和免費聘請律師的權利。

「米蘭達規則」是指,警方對嫌疑人宣布的其所擁有的權利:有權保持沉默,如果選擇回答,那麼你所說的一切可能被用作呈堂證詞,有權在審訊時有律師陪同在場,如果沒有錢請律師,法庭有義務指定律師。

助理檢察官又說:在警局接受審訊時,張曉寧很配合地提供了姓名、出生日期、地址或某些對她有幫助的問題的答案。但是當警察問她:你是否捅(刺)了律師?她說:我不知道;為什麼你的衣服上有血?她說:我不知道。

助理地區檢察官說:她講述了姓名、出生日期、(當時)如何與李進進交談、在李進進辦公室的什麼位置——所有能幫助她的,她都回答;而所有可能對她不利的、有關她犯罪的,她就說:我不知道,我不記得了。

法官霍爾德(Kenneth Holder)聽完助理檢察官的陳詞後,再次給張曉寧認罪的機會。他對張曉寧說:你應該考慮認罪,無論我做出怎樣的裁決,你在庭審中被定罪的可能性是100%,很可能會被判最高25年至終身監禁。這個案子在今年夏天會結束。

控、辯雙方也向法庭給出了各自對張曉寧量刑的建議。張曉寧的律師Scott Celestin提議說:判20年;助理檢察官提議說:判25年。

對於法官建議她認罪,張曉寧沒有做出回應。法官最後宣布下次開庭時間為4月3日。

2022年3月14日,紐約知名移民律師、民運領袖李進進在法拉盛39大道136-56號四樓的辦公室,被1997年出生的張曉寧行刺殺死,李進進身中四刀身亡。張曉寧在現場被捕,警方在現場和張曉寧的外衣口袋內各搜出了一把廚房用刀。張曉寧作案前掏出了數面中共黨旗和五星紅旗,她在警局的口供中承認她作案前「掏出中國旗幟」。張曉寧被控二級殺人罪等六項罪名。根據起訴書,如果罪名成立,她最高可判25年至終身監禁。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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