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中的基本禮貌:懂得尊重他人才能受人尊重

用良好的舉止表達對他人的尊重。 (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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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2月19日訊】(Jeff Minick撰文/大紀元記者曲志卓編譯)每個人都渴望得到別人的尊重,但不是每個人都懂得尊重他人。

喜劇演員羅德尼‧丹格菲爾德(Rodney Dangerfield)曾說:「我得不到尊重」。

如今,許多美國人都對丹格菲爾德的這句名言深有同感。在網上搜索「尊重正在消失嗎」,會有一大堆相關文章出現在屏幕上。其中一篇文章(鍵接),羅恩‧羅爾希澤牧師(Ron Rolheiser)問道:「我們什麼時候失去了那種根深蒂固、約定俗成的常識?即無論我們多麼不同意對方,甚至不喜歡對方,我們仍應遵守基本的禮節,給予對方尊重和禮貌。」

「我們已經喪失了這種常識,至少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這樣。從政府最高層到社交媒體上最粗俗的平台,我們都在目睹尊重、禮貌和基本誠實的消失。」

大多數人可能同意這一觀點。許多政治家和評論員在公開場合出口傷人,社交媒體上經常爆發網絡口水戰,日常生活中種種失禮的行為,在在說明一種普遍存在、醜陋的辱罵風氣已經成為常態。

當我們讀到羅爾希澤牧師的問題和其後續的陳述時,我們可能會注意到他反覆強調「禮節」(courtesy)和「尊重」(respect),這兩者都是他的另一個詞「禮貌」(politeness)的同義詞。所有這些概念都是密切相關的。畢竟,禮節和禮貌如果不是文明的表徵,不是對另一個人的尊重,那又是什麼呢?

培養基本的禮貌不需要閱讀什麼禮儀指南,只需實踐幾個基本的規矩,正如羅爾希澤牧師告訴我們的那樣,這些規矩在人類歷史中早已根深蒂固存在很久了。這裡只舉其中三個。

傾聽

試著把注意力集中在對方所說的話上,而不是想對策或反駁。無論是與朋友面對面交談,還是回應陌生人的在線評論,要先思考再做出回應。先提問弄清真相,再判斷是非。

避免滔滔不絕,自顧自地說話。前幾天,在一家咖啡館裡,我身邊坐著一對看起來只有20多歲的年輕男女。我在手提電腦上寫東西,他們則在聊天。或者說,是那個小伙子在說話。我不知道他對面的女伴是約會對象還是普通朋友,然而他滔滔不絕地說著自己的事,而女伴則插不上嘴,只是偶爾補一句「哦,對」或者「我也遇到過這種事」等。

按照正常的社交禮節,出於對女方的尊重,男子應時不時地歇一會兒,讓女方有說話的機會。

以禮待人

美國作家馬克‧吐溫(Mark Twain)曾寄一張卡片給長老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一個年輕人的社團,卡片上寫道:「堅持做正確的事。這會讓一些人滿意,讓其他人驚奇。」(Always do right. This will gratify some people and astonish the rest.)(鍵接

當我們以文明的方式對待他人粗魯無禮的行為時,這句箴言也是正確的。當一些社交媒體上的惡霸掄起大錘攻擊我們寫的東西時,如果我們採用一些禮貌的方式回覆,比如,「我知道你對此很不高興,[請允許我解釋一下]」或「也許我沒有把自己的意思說清楚」等,我們真的會讓對方大吃一驚。攻擊者會退縮,而我們會顯得寬宏大量。原因很簡單:我們以優雅的方式回應對方的惡意。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還沒有遇到過哪個人樂於接受別人的咒罵、人身攻擊,甚至完全無禮的批評。每個人都希望得到基本的禮貌對待。

無論我們面對的是上司、員工、配偶、朋友還是陌生人,我們對他們的尊重至少是對他們人格的認可。軍隊長期以來遵循的規則是「我們向軍銜致敬,而不是向某人致敬。」我們以禮待人,表達對他人的尊重時,也是遵循這個原則。

羅爾希澤牧師寫道:「不能以社會或宗教的理由忽視人類基本的禮節。」

有些人可能不同意,認為某些人不值得我們尊重。也許是這樣吧。然而,眾所周知的是,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極力推崇以禮待人,他說:「良好的舉止可以打開一扇教育無法打開的大門。」(鍵接

這些良好的舉止無非是表達對他人的尊重。如果我們能夠這樣做,其實也是對自己的尊重。

原文「3 Basics of Civility」刊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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