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士午夜驚魂 子彈擊穿公寓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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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布朗士公寓深夜槍響,一聲巨響後,子彈打穿公寓地板,把樓下單元躺在床上睡覺的受害人嚇呆,所幸沒有打中人。警方獲得搜查令後,繳獲一把槍枝。槍枝主人叫鄧·法蘭克林(Franklyn Then),當時他還在緩刑期間。鄧氏於本月7日被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大陪審團以「非法運槍」罪名起訴。

時間回到2023年9月24日凌晨0點35分,布朗士格蘭大道一棟公寓發生槍擊事件,一名受害者撥打911報警稱,大約10分鐘前,她和母親所在的公寓遭到子彈襲擊,她躺在床上聽到一聲巨響。當她走進走廊時,她發現天花板上有一個洞,臥室門前的地板上有一個子彈碎片。

警方在6分鐘後趕到格蘭大道現場,很快確定有人在公寓上層的一個單元內開槍。大約凌晨0點45分,警察敲響了受害者公寓正上方的公寓門。鄧·法蘭克林起初拒絕警方進入公寓,但在一名警官對他說「發生了一些事情」,他們想「迅速查看一下地板」之後,他同意警方進入他的公寓。警察進入公寓後發現地板上似乎有一個彈孔,被一個碗蓋住了,彈孔位置與受害人公寓天花板上的彈孔位置大致相似。但鄧氏說,他的房間裡沒有武器,不允許警官搜查公寓。

警察當天就從法庭獲得搜查令,進屋調查,並在公寓內查獲一把上膛的槍和九發子彈。探員與美國菸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的一名熟悉槍枝彈藥製造的特別探員進行了溝通,後者確認該槍枝是在紐約州以外製造的。

鄧氏後來承認他擁有一把槍,他「不小心開槍射到了公寓的地板上」,這把槍平時放在公寓房間床下的行李袋中,位於入口走廊的盡頭。

根據起訴文件,鄧氏此前曾因非法持有管制槍枝,在馬里蘭州蒙哥馬利縣巡迴法院認罪。在2020年9月23日舉行的認罪聽證會上,他被判處3年的刑期,但只入獄196天(半年多),其餘約2年半暫緩執行,並接受五年的監督緩刑。當時他宣誓說,他知道這項罪行的最高刑期是五年監禁,其中三年半被緩期執行。

檢方指控他明知自己曾在法庭上被判犯有可處以一年以上監禁的罪行,卻仍然持有一把上膛的Taurus G3 9毫米口徑手槍和彈藥。最終,紐約警方於今年1月9日將他逮捕,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大陪審團在2月7日對他正式起訴,罪名是非法運輸槍枝。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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