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蘭多倫多報導)西捷航空 的一位華人乘客在機場登機處與工作人員發生糾紛時用手機錄音,手機竟被奪走,甚至連登機牌都被撕毀,到底乘客有無權利在公眾場合拍攝糾紛,法律專家做出解釋。
據CBC報導,黃先生(Jason Huang)說,去年8月他和三位年長親戚只是想從埃德蒙頓飛回多倫多,結果在西捷航空(WestJet)櫃檯辦理登機手續時,竟然發生了衝突。
「那個經理突然就奪走了我的手機。」黃先生說,「我當時很震驚。」
這家人剛結束班芙、賈斯珀和卡爾加里的旅程,已經在網上辦理了登記手續,登機牌也打印好了。黃先生說,在櫃檯,一名西捷員工卻重新給他們打印了更晚一班的機票——完全沒有解釋。
黃先生問為什麼不能搭原來的航班,卻沒人給明確答覆。後來才被告知,他們原本的飛機被「換小了」,包括他們在內的一些乘客要改搭幾小時後的航班。
黃先生想把和工作人員的對話錄下來,以便之後申請賠償,於是拿出手機錄音。錄音裡可以聽到一名西捷員工警告他說,如果不停下錄音就要報警。黃先生拒絕後,對方回他:「你們今天別想登機了。」
經過一番激烈的爭吵,黃先生說,工作人員從他手中搶走了手機,並撕毀了他們一行人的登機證。
他回憶當時的想法是:「真不敢相信這種事竟然發生在加拿大。」
黃先生說,他父親試圖用自己的手機錄像,結果情況更糟。視頻裡可以聽到工作人員喊:「你們沒權利錄像!」「把手機放下!」隨後員工去搶手機,黃先生說因此73歲的父親眼睛被撞到,紅腫一片。
律師看視頻後感到不安
加拿大民權協會(CCLA)的一名律師看過視頻後表示非常不安,因為在加拿大拍攝這種情況完全合法。
「事情只會不斷惡化。」CCLA隱私與監控科技項目負責人塔莫·伊斯瑞兒(Tamir Israel)說,「除非航空公司系統性解決這個問題,讓所有員工明確知道不能限制乘客在這種情況下錄音或錄像,否則事態將會升級。」
黃先生按照《航空乘客保護條例》向西捷申請賠償,但被拒絕,於是向加拿大交通局提出投訴。
西捷航空拒絕了CBC新聞Go Public的上鏡採訪,只在聲明中表示事件「已被迅速調查」,航空公司向旅客道歉,並會「內部跟進」,但未說明具體內容,僅表示由於隱私法的規定,「人事問題」屬於「嚴格保密」。
乘客:對Air Transat感到失望
米頓·哈里達斯(Midhun Haridas)和他的妻子帕爾瓦蒂·拉達克里希南·奈爾(Parvathy Radhakrishnan Nair)表示,他們在2024年3月試圖從多米尼加共和國蓬塔卡納國際機場飛回多倫多時,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哈里達斯說,一名加拿大越洋航空(Air Transat)的值機主管指責他們站錯了辦理登機手續的地方,導致他們都不知道該站在哪裡。那名員工變得不耐煩,並表示不會讓他們辦理登機。困惑又生氣的哈里達斯拿出手機錄下爭執,但工作人員要求他停止。
「刪除所有照片和視頻,包括辦理登機手續時拍攝的。」視頻中,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說道。
接近起飛時間,哈里達斯說他和妻子懇求登機,但工作人員置之不理。
最終,他們被告知,只有刪除錄製的影片並簽署一份聲明,承認自己行為不當且辱罵他人,才能登機。
「我馬上就說:『我們絕不會簽這種完全不真實的東西。絕不可能。』」他說。飛機最終就這麼飛走,他們只好臨時改訂同日別家航空的機票回家。
法官嚴厲判決
回到加拿大後,哈里達斯聯繫「航空乘客權益」組織,被建議提起小額索賠。他在訴訟中提交了錄下的視頻。
法官在判決中毫不客氣,他說非常慶幸這些錄像存在,因為視頻清楚顯示夫婦兩人遭受了「糟糕透頂的客戶服務」。
法官稱越洋航空的行為「極其惡劣」,並判決該公司向這對夫婦賠償7,000元,因為他們被拒絕辦理登機手續,從未被告知任何理由。
律師伊斯瑞兒說,這些視頻不僅幫助夫婦贏了官司,也清楚證明了航空公司前後說法不一。機場時,員工說只要刪除視頻就能登機;上法庭時,航空公司卻聲稱他們「有安全風險」。伊斯瑞兒說,有錄像非常重要,「尤其是雙方對事件有明顯爭議,或航空公司前後換理由的時候」。
對於錄音錄像法律怎麼說
黃先生和哈里達斯的事件都屬於加拿大的「一方同意」錄音規則。根據加拿大《刑法》,只要對話中至少一方——例如錄音者本人——同意,就可以合法錄音。
伊斯瑞兒表示,乘客錄下與服務提供者的互動並在爭議中使用這些證據,完全合法:「你自己同意錄就夠了。」
他理解一些航空員工不想被拍。「沒有員工想成為網絡笑柄。」他說,「或被貼在網上成了那個做錯事的人。」因此他認為航空公司必須加強培訓——尤其是假期將至,糾紛只會更多。
黃先生也認為航空公司需要更好的培訓。但在這之前,他希望旅客一定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如果這種事會發生在我們身上,那就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責任編輯:嚴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