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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洩密案 台灣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

台積電洩密案 台灣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
台積電2奈米製程獨步全球,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2025-12-03 03:18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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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全球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8月爆發「2奈米製程洩密」案。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今天(12月2日)認定,東京威力科創涉犯國家安全法等4罪嫌,追加起訴,成為首件法人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案件。

台積電「2奈米製程洩密」案,調查起於2025年6月底,台積電內部資安監控系統發現有異常存取行為,迅速觸發警示。調查發現多名工程師藉由遠端辦公方式,使用手機拍攝機密屏幕內容,並透過非正式渠道轉傳2奈米研發資料,甚至有在外部場域進行資料拍攝的嫌疑。

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說,該署於日前起訴任職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東京威力公司)的陳力銘,及任職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積電公司)的工程師吳秉駿與戈一平等3人,涉洩漏2奈米關鍵技術,違反國家安全法竊取台積電公司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案件。

檢方認定3人涉犯營業祕密法、國家安全法等罪嫌,經該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的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祕密法、國家安全法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

該署於今天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4,000萬元(新台幣,以下同)、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億2,000萬元。

該署檢察官經訊問陳力銘與東京威力公司相關員工,復比對全案事證以及東京威力公司提出的答辯資料,認東京威力公司依法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但東京威力公司除內部規範訂有一般性、警告性的規定外,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的事證,故認未儘力為防止行為,應負法律規定的法人刑事責任。

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說,為保障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守護台灣經濟命脈,將持續與產業界共同維護國家核心競爭力。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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